電子信息機房的建筑防火,除應符合國家標準《電子信息系統(tǒng)機房設計規(guī)范》GB 50174的規(guī)定外,還應根據其建筑高度分別按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 50016的相關要求執(zhí)行。
一、選址
計算機房建筑規(guī)模大、價值高、設備貴重、服務面廣,一旦發(fā)火災事故,影響大,損失大。因此,選擇地址時不宜布置在火災危險性高的場所,應遠離散發(fā)有害氣體、腐蝕氣體和塵埃的地區(qū),避免設置在落雷區(qū)和地震斷裂帶附近。要盡量選擇在自然環(huán)境清潔、附近震動少以及水源、電源充足,交通方便的地點。
當信息機房與其他性質的用房設置在同一幢建筑內時,宜設在多層或高層建筑內的第二、三層,并應盡量避免與商場、賓館、餐飲娛樂等影響機房安全的場所設在同一幢建筑物內。數據中心內放置設備計算機的機房不宜超過5層。
二、建筑防火構造及分隔
1.電子信息系統(tǒng)機房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當A級或B級電子信息系統(tǒng)機房位于其他建筑物內時,在主機房與其他部位之間應設置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隔墻,隔墻上的門應采用甲級防火門。
2.附設在其他建筑內的A、B級信息機房應避免設置建筑物地下室,以及用水設備的下層或隔壁,不應布置在燃油、燃氣鍋爐房、油浸電力變壓器室、充有可燃油的高壓電容器和多油開關室等易燃、易爆房間的上下層或貼鄰。
3.各級機房主體結構應具有耐久、抗震、防火、防止不均勻沉陷等性能,變形縫和伸縮縫不應穿過主機房,機房圍護結構的構造應滿足保溫、隔熱、防火等要求。
4.管線敷設主機房中各類管線宜暗敷,當管線需穿樓層時,宜設計技術豎井,并采取相應的防火分隔、封堵措施。
5.主機房、基本工作間及輔助房間與其他建筑物合建時,應單獨設置防火分區(qū)。主機房、終端室、網絡設備室與磁介質、紙介質的存放間、備件庫等倉儲用房,以及維修室、電源室、蓄電池室、發(fā)電機室、空調系統(tǒng)用房、滅火鋼瓶間等設備房間之間應進行防火分隔,并獨立設置防火分區(qū)。
6.電子計算機產生的記錄應當按其重要性和補充難度的不同加以保護,信息儲存設備要安裝在單獨的房間,室內應配有金屬柜或其他采用非燃材料制成能防火的資料架和資料柜存放記錄介質,如果有備份記錄,備份記錄應當放置在具有同樣防火要求的另一間房間。
7.面積大于100㎡的主機房,安全出口不應少于2個,并宜設于機房的兩端,面積不大于100㎡的主機房,可設置1個安全出口,并可通過其他相鄰房間的門進行疏散。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啟,且應自動關閉,并應保證在任何情況下均能從機房內開啟。走廊、樓梯間應暢通并有明顯的疏散指示標志。計算機房建筑的入口至主機房應設通道,通道凈寬不應小于1.5m。
8.在主機房出入口處或值班室,應設置應急電話和應急斷電裝置,機房應設置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指示燈。
三、室內裝修
信息機房室內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應符合國家標準《電子信息系統(tǒng)機房設計規(guī)范》GB 50174和《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guī)范》GB 50222的有關規(guī)定。
1.計算機房的室內裝修(包括吊頂、裝修墻裙等)材料均應采用不燃或難燃材料,應能防潮、吸音、不起塵、抗靜電等,機房及媒體存放間的防火墻或隔板應從建筑物的樓、地板起直至梁板底部,將其完全封閉。
2.機房內活動地板應采用導電性能好、具有足夠的機械強度、具有耐腐蝕、耐潮濕和防火等特點的抗靜電鋁合金活動地板。具體要求應符合國家標準《計算機房用活動地板技術條件》GB 6650規(guī)定。
3.規(guī)模大的電子計算中心,宜采用分區(qū)空調方式,避免風管穿過樓層和水平隔墻太多,防止火勢蔓延擴大??照{系統(tǒng)的送、回風總管、在穿過主機房和其他重要機房或火災危險性大的房間的隔墻、樓板以及垂直風管與每層水平風管交接處的水平支管上均應設置防火閥??照{系統(tǒng)的風管及其保溫、消聲材料(包括粘結劑)應采用不燃材料。
4.機房內要事先開設電纜溝,做到分層鋪設電源電纜、信號線和接地線。電纜、電線溝要采取防潮濕和防鼠咬的措施,在機房吊頂和活動地板內鋪設的電線,宜采用穿金屬管布線或采用阻燃電纜。
5.新建機房如采用下送風方式,機房活動地板距地面凈高不小于400mm。
四、靜電防護及接地
(一)靜電防護
主機房和輔助區(qū)的地板或地面應有靜電泄放措施和接地構造,防靜電地板、地面的表面電阻或體積電阻值應為2.5×104Ω~1.0×109Ω,且應具有防火、環(huán)保、耐污耐磨性能。
主機房和輔助區(qū)不使用防靜電活動地板的房間,可鋪設防靜電地面,其靜電耗能應長期穩(wěn)定,且不應起塵。
電子信息系統(tǒng)機房內所有設備的金屬外殼、各類金屬管道、金屬線槽、建筑物金屬結構等必須進行等電位聯結并接地。
導靜電地面、活動地板、工作臺面和座椅墊套必須進行靜電接地。靜電接地可以經限流電阻及自己的連接線與接地裝置相連,限流電阻的阻值宜為1MΩ。
計算機系統(tǒng)的接地應采用單點接地并宜采取等電位措施。當多個計算機系統(tǒng)共用一組接地裝置時,宜將各電子計算機系統(tǒng)分別采用接地線與接地體連接。
(二)接地
電子信息系統(tǒng)機房的防雷和接地設計,應滿足人身安全及電子信息系統(tǒng)正常運行的要求,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物防雷設計規(guī)范》GB 50057和《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tǒng)防雷技術規(guī)范》GB 50343的有關規(guī)定。
保護性接地和功能性接地宜共用一組接地裝置,其接地電阻應按其中最小值確定。主機房內的導體必須與大地作可靠的連接,不得有對地絕緣的孤立導體。具體按地電阻取值如下:
①交流工作接地:接地電阻小于4Ω;
②安全保護接地:接地電阻小于4Ω;
③直流工作接地:接地電阻小于1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