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評價報告編制常見問題分析
四、評價結論及報告編制問題的分析
1、安全評價結論問題分析
安全預評價或(設立評價)結論中對“明確評價對象潛在危險有害因素在采取安全對策后能否得到控制以及受控程度”一節(jié)編寫內容空洞、套話連篇,未明確本項目可能發(fā)生的事故種類、場所、設備名稱,采取的安全設施和措施的安全可靠程度及同類項目或裝置事故發(fā)生的概率、財產損失情況等內容,籠統(tǒng)敘述其受控程度是否可以接受的,缺少理論和實踐的分析支持。
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評價結論在對各項要求分工敘述后,應作出對該項目總體評價結論:
(1)項目立項批準備案情況,
(2)項目安全預評價、安全設施設計是否辦理了相關備案手續(xù)情況,施工、安裝、監(jiān)理、評價、設計單位的資質情況。
(3)消防設施及其消防驗收情況。
(4)特種設備及強制檢驗情況。
(5)各類監(jiān)測、監(jiān)視、報警裝置布置情況。
(6)安全設施投資及其使用情況。
(7)總平面布置、建(構)筑物、耐火等級及防爆電氣選擇是否符合規(guī)范、標準的要求。防雷設計是否合理、安裝規(guī)范并取得防雷檢測合格證,滿足安全生產要求。
(8)公司的安全管理機構的建立及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三項制度”建立情況。是否配備了勞動防護用品及應急救援器材,公司對職工是否進行了“三級安全教育”,特種作業(yè)人員是否具有相應資質,是否編制了應急救援預案并進行了演練。
綜上所述:×××項目符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標準的要求,具備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條件。
2、安全評價報告編制問題分析
安全評價報告中有時出現許多不應該有的低級錯誤,文字編排錯誤、丟頁,報告名稱與備案證不一致等問題,報告裝訂粗糙,文字印刷深淺不一致,這些問題雖然不屬于比較大的問題,但至少說明評價機構和評價人員在工作態(tài)度上缺乏嚴謹性和認真負責精神。因此,評價機構及評價人員應加強對評價報告的核對和逐級審核工作。
最近一個時期,國家及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等部門先后發(fā)布和修訂了大量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對促進落實安全設施“三同時”,搞好安全評價工作起到積極作用,希望評價機構積極訂購,以便及時更新修訂各機構的安全評價作業(yè)指導書和提高評價報告質量的相關內部規(guī)定,進一步提高安全評價編織水平和報告質量,開創(chuàng)我國安全生產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