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嚴禁將氧氣和乙炔氣瓶混放,在進行氣焊(割)作業(yè)時,氧氣瓶和乙炔瓶之間應至少保持5米的安全距離,氣瓶與用火點的安全距離不得低于10米。
2、 氣瓶附件,如安全帽、防震圈、壓力表、減壓閥等應齊備合格,溶解乙炔氣瓶等可燃氣體氣瓶還應設置與氣體種類相適應的防止回火器,不同種類的防止回火器不得混用。
3、 氣瓶在搬運過程中應輕拿輕放,嚴禁摔、扔氣瓶。
4、 夏季作業(yè)時,受陽光直射時氣瓶應做防曬保護,防止氣瓶超溫超壓。
5、 溶解乙炔氣瓶在使用時不得臥放。
6、 與氣瓶連接的膠管必須使用箍件綁扎牢固,破損和嚴重老化的膠管不得使用。
7、 在進行氣焊(割)作業(yè)前應對氣瓶系統進行氣密性檢查,系統有泄漏時不得使用。
8、 不得使用超期使用和沒有制造和檢驗鋼印的氣瓶。
9、 不得使用繩拉等危險方式往高處運送氣瓶,也不得采用從樓梯或斜道自由滾落的方式往下運送氣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