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4?遵循施工生產與環(huán)境保護“三同時”的原則。
??????? 6?工作程序和作業(yè)要求
??????? 6.1?臨時設施必須嚴格執(zhí)行“設計-審批-制作-安裝-驗收-投入使用”的程序,報公司審批的項目,報送的資料必須有單位負責人的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需附以下資料:
??????? ??初步預算
??????? ??工程概況、自然環(huán)境及地質概況
??????? ??編制范圍
??????? ??編制依據、原則
??????? ??臨時設施使用需求、配置方案、工程進度、施工方法
??????? ??設計圖紙、結構、材料的設計、計算資料、工藝流程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
??????? ??質量保證措施
??????? ??安全保證措施
??????? ??施工環(huán)境保護措施
??????? 6.2?委托設計的項目,被委托單位必須有該設施的設計資質,所提供的資料必須簽字齊全,加蓋公章。委托單位對其設計進行審核簽字后方可使用。
??????? 6.3?所有臨時設施的設計必須按分工實行審批,經審批簽發(fā)后,方可進行制作。未經設計審批或委托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設計、制作的臨時設施,不得組織鑒定和投入使用,否則追究其責任。
??????? 6.4?辦好批準手續(xù)后才能修建,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如需當地管理機關審批的,取得臨建許可證后實施。
??????? 6.5?臨時設施的構件加工制作必須委托具備相應能力的單位進行,嚴格按圖紙加工安裝并按相關技術標準組織驗收。
??????? 6.6?所采用的產品、構件必須采用具有相應資質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三無”產品。
??????? 6.7?經鑒定投入使用的臨時設施,其操作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持證上崗。
??????? 6.8?臨時設施鑒定只對該項目工程施工有效,拆遷至另一項目施工時,不管與該項目的臨時設施規(guī)模相同與否,均應按規(guī)定重新審批鑒定。
??????? 6.9?上報資料時必須填寫附表一《施工臨時設施設計報審表》。
??????? 6.10?經批準搭建的臨時設施,建成后,應組織公司有關部門驗收并進行結算檢查,不準轉讓、交換、買賣、租賃或變相租賃。
??????? 7?監(jiān)督檢查
??????? 7.1?臨時設施由項目指定專人負責,負責協(xié)調用地、申報、建設、驗收等工作。
??????? 7.2?項目部在臨時設施完工后應組織安質、施工、成本等部門會同檢查,做好各部位檢查表格記錄,檢查結論應會簽,并歸檔保存。見附表二《臨時設施驗收檢查表》。
??????? 7.3?臨時設施的安全、質量應符合公司相關要求及國家標準要求,安全質量檢查不達標的應立即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 7.4?成本中心、施計部、安質部等部門可隨時對臨時工程的施工是否符合《工地建設標準化指南》各項要求進行定期檢查與指導。
??????? 8?臨時設施費用核定
??????? 8.1?所有項目臨時設施費用預算必須報項目成本管理中心審核(包括修建“臨時設施”而發(fā)生的租用土地(含耕地占用稅)、青苗補償、拆遷補償、復墾及其他所有與土地有關的費用,臨時設施的維修和日常保養(yǎng)等),總經理批準,據實核算。駐地拆除方案在上報方案及預算時做出詳細說明。
??????? 8.2?臨時設施和過渡工程,應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確定的項目、規(guī)模及工程量,按規(guī)定的各項費用標準,采用定額或分析指標,按單項概(預)算計算程序計算。
??????? 8.3?建設規(guī)模、標準、預算必須符合審批后的方案及預算,不準突破審批總價。
??????? 8.4?工程竣工驗收后,臨時設施應及時拆除,并對臨設殘值進行估價,合理攤銷,沖減臨時設施成本。
??????? 9?附則
??????? 9.1?基層公司應根據本規(guī)定,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并報公司施計部備案。
??????? 9.2?本制度由公司相關職能部門負責解釋。由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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