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氣瓶定期檢驗現(xiàn)狀不容樂觀,存在問題較多,而且解決問題難度較大。本文擬對此作一些嘗試性分析研究,并提出改進建議措施。
1氣瓶定期檢驗存在問題
1.1在對氣瓶定期檢驗與評定(以下簡稱定檢)時,氣瓶定檢機構不嚴格執(zhí)行國家行政法規(guī)和相關標準。
1.1.1對未取得制造資質單位制造或改裝的氣瓶,進行定檢且評定為合格。
1.1.2對未送檢氣瓶,出具定檢報告。
1.2 氣瓶定檢機構未履行判廢、銷毀職責。
1.2.1對已被確定報廢的氣瓶,未作銷毀破壞,原封不動地退還用戶,使報廢氣瓶繼續(xù)在市場上流通。
1.2.2對應該判定報廢的氣瓶,不予報廢,仍被判定為合格。
1.3 氣瓶定檢機構檢驗人員,對氣瓶定檢質量把關不嚴。
1.3.1各類氣瓶檢驗均存在檢驗項目不齊全,檢驗方法不符合,檢驗程序混亂等問題。
1.3.2定檢后的氣瓶,不作漆色標志,不涂檢驗色標或色標顏色、形狀錯誤。
1.3.3氣瓶檢驗報告內容不全面,手續(xù)不完備,職責不明確。
2氣瓶定期檢驗問題分析
對氣瓶定檢存在問題,從表面上分析,僅是氣瓶定檢機構及檢驗人員不作為的現(xiàn)象。但從更深層次進行探究分析,可以發(fā)現(xiàn)有諸多影響因素,主要表現(xiàn)為以下幾個方面。
2.1氣瓶定檢機構缺乏長久運行的激勵機制,尤其是氣瓶充裝單位內設檢驗機構,大多數(shù)存在可有可無的“擺設”現(xiàn)象。根據定檢機構的自身定檢工作能力,本來既可勝任本單位氣瓶定檢,又可為外單位提供定檢服務。但現(xiàn)實的定檢機構,大多數(shù)入不敷出,缺乏檢驗收費的市場化條件,檢驗直接經濟效益無法體現(xiàn),無法保證其正常運行。因此,定檢機構往往只作為應付上級質檢部門監(jiān)督檢查所用,根本起不到定檢的實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