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廠區(qū)范圍內嚴禁吸煙(指定的吸煙室、點除外)。
(2)凡未經批準使用的電爐、電熱器、嚴禁放在木板、桌椅、紙張等可燃物品上,并必須做到人離斷電源。
(3)所用照明燈、光管,嚴禁用紙、木器及可燃品做燈罩。
(4)廠內集體宿舍,嚴禁使用明火爐、電爐及嚴禁臥在床上吸煙。
(5)機臺。切紙機所有廢紙,紙邊嚴禁堆放在電源開關附近。
(6)凡汽油、天拿水、酒精、苯等低閃點的易燃化學物品,嚴禁放在電動機、電開關、電熱器旁。
(7)凡領用攜帶汽油等低閃點的易燃、易爆物品時,嚴禁接近火源。
(8)凡存放各易燃物品的倉庫,嚴禁使用日光管及100 瓦以上的燈泡。
(9)凡進入油庫及易燃、可燃化工倉庫內,嚴禁攜帶火柴、打火機及一切火種。
(10)非因工作,未經許可,嚴禁進人各大小倉庫內。
(11)凡打好包的碎紙,必須存放在指定的地方。
(12)全廠范圍內嚴禁控制用火,特殊情況確因生產需要人、生火。燒焊用明火須經廠保衛(wèi)部門或設備科批準,并切實注意用火安全。
(13)根據(jù)使用電器設備(電爐、電風扇、照明等)規(guī)定,誰開誰負責關的原則。
(14)運輸汽油、天拿水、酒精等低閃點及易燃易爆、毒物品等,司機必須嚴格按有關規(guī)定做好防范工作,攜帶滅火機,并教育和督促搬運工不得在車上吸煙和撞擊,沒有盡職而引起火警火災,視情節(jié)主次追究司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