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須熟悉起吊工器具地基本性能和各種吊具,索具的最大允許負荷、廢報標準。熟悉掌握指揮信號,并遵守行車工的“十不吊”。
2、起吊工具經常檢查,確保完好可靠。并要妥善保管。不準隨地亂丟,不準超負荷使用,嚴禁使用報廢的吊具或索具。
3、起吊物件的指揮手勢要清楚,信號要明確,不準帶手套指揮,起吊大型重噸位時,必須先試吊,離地不高于0.5米,經檢查,確認穩(wěn)妥后方可起吊運行。
4、起吊物件必須捆縛平穩(wěn)牢固,棱角口部位應設襯墊,吊位應正確。起吊件翻身時要掌握重心,注意周圍人員動向。
5、用兩臺行車同時吊一物件時,應按行車額定載重量合理分配,統(tǒng)一指揮步調一致。
6、不準在起吊件下面停留、行走或站立。
7、捆縛吊物選擇繩索夾角要適當,不得大于120度。遇特殊起吊件時應用專用工具。
8、多人吊運重物、應有專人指揮,不得遠距離或不引路指揮吊物運行。
9、吊運物件應按規(guī)定地點妥善堆放,不準將重物堆放在動力輸送管線上面或安全通道上。
10、行車指揮行業(yè)統(tǒng)一手勢(面對駕駛室);
10.1大姆指向上表示吊鉤向上。
10.2大姆指向下表示大吊鉤向下。
10.3左手揮向左表示大車向左。
10.4右手揮向右表示大車向右。
10.5雙手心向前表示小車向前。
10.6雙手心向后表示小車向后。
10.7小指向上表示小吊鉤起。
10.8小指向下表示小吊鉤落。
10.9兩手交叉表示停止。
10.10起吊手勢應有哨音信號配合。
11、正確穿戴好勞保護品,佩帶統(tǒng)一的指吊標志。
12、嚴禁同時使用兩根規(guī)格不同、長短不一的鋼絲繩或吊具。
13、起吊時必須將繩套套在鉤心上,退出兩米以外指揮起吊,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在吊桿、吊物下停留人。
14、工作現(xiàn)場嚴禁存放不合格的鋼絲繩。指吊人員應和司機密切配合,在工作中行車司機提出意見時,指吊人員必須聽取行車司機的意見。
15、起吊重物后如遇特殊情況長時間不工作時,必須由指吊人員指揮行車將重物落下,不準長時間懸掛空中。
16、裝車人員嚴禁站在車體上指揮裝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