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8多機作業(yè)時,應避免兩臺或兩臺以上塔式起重機在回轉半徑內重疊作業(yè)。特殊情況,需要重疊作業(yè)時.必須保證臂桿的垂直安全距離和起吊物料時相互之間的安全距離,并有可靠安全技術措施經(jīng)主管技術領導批準后方可施工。
8.19動臂式在重物吊離地面后起重、回轉、行走三種動作可以同時進行,但變幅只能單獨進行,嚴禁帶載變幅。允許帶載變幅的起重機,在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不得變幅。
8.20起升卷揚不安裝在旋轉部分的起重機,在其重作業(yè)時,不得順一個方向連續(xù)回轉。
8.21裝有機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機,在多次變幅后,必須根據(jù)回轉半徑和該半徑的額定負荷,對超負荷限位裝置的噸位指示盤進行調整。
8.22彎軌路基必須符合規(guī)定,起重機拐彎是應在外軌面上撤上沙子,內軌軌面及兩冀涂上潤滑脂。配重箱應轉至拐彎外輪的方向。嚴禁在彎道上進行吊裝作業(yè)或吊重物轉彎。
8.23司機必須經(jīng)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時嚴禁手攜工具物品。
8.24嚴禁由塔機上向下拋擲任何物品或便溺。
8.25冬季在塔機操作室取暖時,應采取防觸電和火災的措施。
9.遇有下列情況時.應暫停吊裝作業(yè):
9.1遇有惡劣氣候如大雨、大雪、大霧和施工作業(yè)面有六級(含六級)以上的強風影響安全施工時。
9.2起重機發(fā)生漏電現(xiàn)象。
9.3鋼絲繩嚴重磨損,達到報廢標推。
9.4安全保護裝置失效或顯示不準確。
10.停機后檢查:
10.1塔式起重機停止操作后,必須選擇塔式起重機回轉時無障礙物和軌道中間合適的位置及臂順風向停機,并鎖緊全部的夾軌器。
10.2凡是回轉機構帶有常閉或制動裝置的塔式起重機,在停止操作后,司機必須搬開手柄,松開制動,以便起重機能在大風吹動下順風向轉動。
10.3應將吊鉤起升到距起重壁最小距離不大于5m位置,吊鉤上嚴禁吊掛重物。在
未采取可靠措施時,不得采用任何方法,限制起重臂隨風轉動。
10.4必須將各控制器拉到零位,拉下配電箱總閘,收拾好工具,關好操作室及配電室(柜)的門窗,拉斷其他閘箱的電源.打開高空指示燈。
10.5在無安全的防護欄桿的部位進行檢查、維修、加油、保養(yǎng)等工作時,必須系好安全帶。
10.6作業(yè)完畢后,吊鉤小車及平衡重應移到非工作狀態(tài)位置上。
11.遇有臺風警報.下旋式塔機應央軌器夾緊撐住轉臺后部,放下起重臂,用纜風繩拉住塔身上部或將整機放倒在地面上,上旋行走式塔機應用四根纜風拉住塔身上部,夾緊夾軌器。
12.填寫機構履歷書及其規(guī)定的報表。
13.補充交底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