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起重機械(起重機、起重滑車或絞車除外),須在使用前由擁有人保證由一名有資格的檢驗員對起重機械進行了超載試驗,并做徹底檢驗,并將試驗及檢驗狀況記錄在指定格式的證明書上。
(3)起重機、起重滑車或絞車的擁有人,在過去的4年內(nèi),曾派一名有資格的檢驗員對設備進行超載試驗和徹底檢驗,并得到按認可格式發(fā)出的證明書,該證明書記載了設備的安全操作狀態(tài)。
(4)如起重機械曾經(jīng)重大修理、重新架設、失靈、翻倒或倒塌,則擁有人必須重新進行超載試驗和徹底檢驗。
3.定期檢查
起重機械的擁有人須對起重機械定期進行檢查。檢查人必須是擁有人指定,并且受過專業(yè)訓練具有實際經(jīng)驗而有足夠能力執(zhí)行該職責的有資格人士。起重機械應在7天內(nèi)至少檢查一次,并且該名有資格人士需交給擁有人一份按認可格式發(fā)出的證明書,并且在證明書內(nèi)述明該起重機械所處的安全操作狀態(tài)。
4.檢驗報告
有資格的檢驗員在對起重機械檢測或檢驗后28天內(nèi)將發(fā)出的證明書交付起重機械的擁有人。
如須修理,則將該事項立刻通知起重機械擁有人,并將報告的副本交于勞工處處長。
二、起重裝置的監(jiān)督管理
(一)起重裝置的使用
起重裝置的擁有人不得在超過安全操作負荷時操作負荷物。
(二)起重裝置的試驗與檢驗
起重裝置的擁有人必須讓有資格的檢驗員對起重裝置進行超載試驗和徹底檢驗,合格后出具證明書。有資格的檢驗員須在證明書中說明起重裝置處于安全操作狀態(tài),否則不得使用。
(三)起重裝置的檢查
起重裝置在每次使用前,均須由有資格的檢驗員先行檢查。
三、起重機械或起重裝置的檢測、檢驗證明書及報告的備存及展示
起重機械或起重裝置的擁有人,須將起重機械或起重裝置的任何測試、檢驗或檢查的證明書及報告?zhèn)浯嬗诎踩胤?,并不得將該證明書或報告棄置,直至在擁有人收到下次測試、檢驗或檢查的證明書或報告之日起計2年后,或起重機械、起重裝置被置棄之日起2年后。
起重機械或起重裝置的擁有人,須在所有合理時間內(nèi),交出職業(yè)安全主任要求查閱的證明書或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