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設置現場消防保衛(wèi)小組
消防保衛(wèi)組織成員
總指揮:項目經理
副指揮:安全環(huán)保部主任
報 警:夜間設值班人員(消防電話119)
組員:全體現場管理人員
滅 火 隊 :全體保安
組織體系如下:
二、工程開工前準備
單位工程在開工前十五天,應到公安消防機關辦理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許可證;
應上報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消防保衛(wèi)方案和預案,以及相關的圖紙,組織機構情況;
到市消防局辦理審批或備案。
三、現場的臨時建筑要求
工地需要搭設的臨時建筑,應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要按現場平面圖規(guī)劃建設;
臨時的機械棚,卷揚機棚、鋼筋加工棚、木工棚、變壓器、電閘箱棚等,一律不準使用可燃材料搭建。
四、消防管理
各施工現場實行總承包負責制,總包單位要對施工現場消防工作負全責,各分包單位要服從總包單位的管理,雙方要簽定消防安全協(xié)議書,明確雙方的責任;
實行逐級責任制。項目經理是現場防火工作的負責人,根據工程規(guī)模配備消防干部,具體負責日常消防工作;
組建現場的防火領導小組,成立義務消防隊,并制定滅火作戰(zhàn)計劃,建立健全各崗位部位的防火管理制度、措施,并按要求上墻;
專(兼)職防火人員,要做好防火負責人的參謀,組織編制、制定、完善施工現場有關防火安全的規(guī)定、規(guī)章制度,對現場進行防火安全監(jiān)督、檢查,落實責任,解決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