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簡稱“四新”)人員必須經過不少于20課時的安全技術培訓學習,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2、對采用“四新”的單位要及時與安全培訓科聯系,安全培訓科要及時安排人員培訓課程,保證培訓時間和質量。
3、培訓人員由各單位指派,有安全培訓科負責組織培訓,建立培訓檔案。
4、培訓內容由提供單位或專業(yè)培訓單位組織并安排專業(yè)人員及專家進行培訓,嚴格要求培訓質量,做到應知應會達到100%。
5、培訓人員上崗后有關單位要做好跟蹤調查,不能勝任工作的要及時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重新進行培訓,保證操作人員的工作質量。
6、未經培訓上崗的,應停止作業(yè),并對有關單位負責人進行處罰,并連帶追究管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