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記者從市法律援助中心獲悉,今年2月份金寨縣法律援助中心律師為一因工死亡民工家庭成功索賠三十萬元。
今年2月,金寨縣法律援助中心律師接到在江蘇省溧陽市打工的工亡職工余某親屬的求助電話,稱余某生前打工的溧陽市某私營石灰窯窯主回避死者家屬,包工頭李某無賠付能力,請求法律援助。該中心接到電話后即安排法律援助中心律師趕往溧陽市協(xié)助工亡民工家屬進行工傷索賠。趕到溧陽市后我援助中心律師立即到該市勞動、工商等部門反映情況,搜集當?shù)毓ね鲑r償標準、窯主工商注冊登記情況等證據(jù)。由于準備充分,在與對方交涉談判中我方律師拿出溧陽市勞動局相關文件與對方據(jù)理力爭,在與對方四次談判后,終于迫使對方同意賠償29.8萬元,并另外支付交通費、火葬費等費用0.75萬元,使事故得到妥善處理。
據(jù)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彭軍介紹,2006年我市各區(qū)縣法律援助中心共辦理各類法律援助案件1016件,其中民事案件達到782件。其中相當多的案件得到了圓滿解決,同時也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