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酒、齋飯、滿月酒、生日酒、升學酒……農村經常有這樣的集體聚餐。為確保群眾的飲食安全,舉報此類活動應注意以下事項:
一、場所要求
1.應選擇地勢干燥、通風良好、25米以內無旱廁、污水池、垃圾堆等污染源的區(qū)域。確保環(huán)境清潔,無老鼠、蟑螂、蒼蠅等有害昆蟲滋生。
2.廚房應設置在室內,有完善的給排水設施。按原料進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分餐及供應的流程合理布局。就餐場所如設在露天區(qū)域,應有應對下雨的措施和預案。
二、工作人員衛(wèi)生要求
1.宴席的臨時廚師應當身體健康,凡是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參與宴席食品加工。
2.宴席的工作人員應有食品安全意識,保持良好個人衛(wèi)生,不留長指甲,不戴首飾,穿戴干凈衣服和工作帽,勤洗手,隨時保持手部清潔,防止食品受污染。
3.宴席工作人員一旦有發(fā)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應立即離開食品加工崗位,也不得參與傳菜。
三、食品原料采購要求
1.應從正規(guī)渠道采購食品原料,從超市、農貿市場、個體經營商戶等采購的,應索取并留存購貨憑證,以便對食品溯源。
2.采購的食品原料應符合國家有關食品安全標準和規(guī)定。不得采購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雜摻假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嚴禁采購使用非食用物質,盡量不使用食品添加劑。
四、食品加工過程要求
1.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須洗凈,蔬菜、肉類、水產品用不同容器分類盛裝,使用流動水進行沖洗。
2.食品應當燒熟煮透,中心溫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半成品分開存放。如有成品分餐工序,應配有足夠的專用操作臺。
3.宴席食品應即時制作及時食用,食品烹飪后至食用完畢不得超過2小時。由于條件限制,隔餐或隔夜的食品不宜再利用,如確有需要,應低于10℃條件下冷藏保存,使用前確認食品未變質,并再次充分加熱。
4.不宜加工制作涼菜(包括冷菜、冷葷、熟食、鹵味等)、裱花蛋糕、生食海產品、水果拼盤等高風險食品。如傳統(tǒng)風俗確需使用改刀分切熟肉制品的,應有專人、專用場所及足夠數量的專用刀具和砧板,操作前應對人員手部、刀具、砧板進行徹底消毒,操作時間超過40分鐘應更換用具或重新消毒。分切后的熟肉制品應即時食用,避免長時間存放。
5.盡量不食用四季豆、白果、豆?jié){、鮮黃花等,必須燒熟煮透。
6.宴席用水應使用市政自來水或其他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的飲用水。不得直接使用河水和未經檢驗合格的井水。
五、餐具清洗消毒要求
1.由于宴人數眾多以及硬件設施限制,建議多使用一次性餐飲具。
2.餐具洗凈后,進行煮沸、蒸汽消毒時,應保持100℃,10分鐘以上。有條件的可以使用高溫消毒柜、洗碗機等方法消毒。
六、食品留樣要求
留樣食品應按品種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內,并放置在專用冷藏設施中,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應滿足檢驗需要,不少于100g,并記錄留樣食品名稱、留樣量、留樣時間、留樣人員等信息。
七、制定突發(fā)事件應對措施
當地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應加強農村集體聚餐活動的管理,制定預案,發(fā)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時,積極組織救治病人,控制現場并及時向當地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