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強化煤礦企業(yè)安全主體責任,提高煤礦安全管理水平,促進煤礦安全生產狀況根本好轉,通過考察學習,結合我礦實際 情況制定設立煤礦企業(yè)安全指揮中心的實施方案如下:
一、目的和意義
根據煤炭企業(yè)近幾年來發(fā)展所面臨的安全形勢和任務,改革企業(yè)內部管理體制,突出以安全為中心,更好地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更有效地落實安全生產各項規(guī)定、制度、措施。煤礦企業(yè)設立安全指揮中心,具有“機構獨立、責任明確、處置閉合”的特征,明確中心主任由安全副礦長(第一副礦長)兼任。使安全副礦長真正實現責、權統一,促進煤礦企業(yè)由傳統的生產調度為中心向以安全生產為中心的實質性轉變,真正形成以安全為中心的煤礦管理機制,確保煤礦安全穩(wěn)定,健康發(fā)展。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
(一)、機構設置:
安全指揮中心主任 副主任
安全指揮中心內設“四科一中心”:
安全監(jiān)察科、督察落實科、信息處理科:、安全技術科、安全監(jiān)控中心
(二)、人員配備
主任: 馬有能(安全礦長)、
副主任:宋忠平 張華 王成瑞 楊賴小
安全監(jiān)察科:
科長宋忠平
成員:高復生 成青平 車艷平 趙俊明
督察落實科
科長:張華
成員:霍志雄 孫克全
信息處理科:
科長:張華
成員:曹小軍 王海田
安全技術科
科長:王成瑞
成員:張小平 崔安富 王海軍 劉鵬
安全監(jiān)控中心
科長:楊賴小
成員:地面值班: 蘇明麗 蘇亦婷 任孝孝 劉燕 賀娟娟 呼榮榮 白牡丹
井下:任建軍 李利平 薛志東 張建云 馮永華 劉林萬 武俊生 宋保平
三、工作職責
(一)安全指揮中心職責
1、負責上級安全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指令的貫徹落實;
2、負責本礦安全生產年度規(guī)劃、計劃及安全費用計劃的編制和落實;
3、負責對本礦安全事項進行審核 ;
4、負責礦井各類安全隱患的排查和信息處理;
5、負責安全隱患處理的督查落實;
6、在發(fā)現重大安全隱患危及礦工安全和財產安全時,有權責令其立即停工或停產,并按規(guī)定處置上報;
7、負責對造成重大安全隱患或發(fā)生非死亡事故的事項,組織事故(事件)調查,做出最終處理決定,并督辦處理結果的落實;
8、負責安全結構工資的考核和安全抵押基金的考核兌現。
(二)科室職責
1、安全監(jiān)控中心職責
充分利用監(jiān)控信息平臺,對井上(下)各系統及要害部位的安全運行狀態(tài)進行24小時不間斷監(jiān)控,發(fā)現異常時,及時報告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同時報信息處理科,信息處理科根據領導批示或工作職責,責成相關區(qū)隊、科室處理。
2、安全檢查科職責
對礦井所有系統及施工現場進行全天候全面檢查,并對重點事項進行重點檢查,發(fā)現問題現場提出處置指令,并提交信息科跟蹤處理。
3、信息處理科職責
對安全監(jiān)控中心和安全檢查科上報的信息進行分類上報,并進行分析,提出處置指令,通知相關部門進行處置(指令要明確:處置部門、負責人、時限、標準等),同時提交督查落實科,督辦落實。
4、督查落實科職責
(1)對信息處理科提交事項和監(jiān)控中心安排事項完成情況進行督辦;
(2)對未按時按標準完成指令的單位進行責任追查和責任追究;
(3)對造成重大隱患或非死亡事故的單位進行事件(事故)追究處理;
(4)對礦井安全費用計劃的落實進行督辦,并對未按時按標準要求完成的事項進行督查處理;
(5)對全礦月度安全結構工資進行初步考核,對安全抵押基金運行情況進行考核,并依據有關規(guī)定擬定獎罰方案。
5、安全技術科職責
(1)負責有關安全事項技術審查和審核;
(2)對全礦井各區(qū)隊提供安全技術服務,解決安全技術方面的問題;
(3)參與事件(事故)的調查處理,對涉及安全技術問題提出終結意見。
四、運行機制及要求
(一)煤礦企業(yè)安全指揮中心要建立和完善安全培訓、安全控制、應急處置、隱患治理、督促檢查、責任追究等各項制度及相關圖紙。
(二)完善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科室負責人、各崗位人員的安全責任,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體系。
(三)建立各項工作流程,健全煤礦企業(yè)安全工作機制,形成一套完整的運行體系。
(四)及時與生產系統管理機構搞好信息互通工作,確保在安全的前提下組織生產。
(五)安全指揮中心為企業(yè)內設機構,其安全責任不能替代主體企業(yè)董事長、總經理和煤礦礦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因此,第一責任者還必須按照相關規(guī)定履行好職責。煤礦主體企業(yè)和煤礦企業(yè)要加大安全投入,積極創(chuàng)造條件,優(yōu)先保證安全指揮中心的辦公條件、人員配備、經費使用等。
(六)、煤礦企業(yè)要高度重視安全指揮中心成立工作,結合本煤礦企業(yè)實際,制定了工作方案,統一部署,加大工作力度,確保煤礦企業(yè)安全指揮中心按新體制快捷、高效運行。
二O一一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