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幼兒踩踏事故,高效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幼兒踩踏事故給幼兒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帶來的危害,依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安全工作,預防學生擁擠踩踏事故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應急預案,指導和規(guī)范我校幼兒踩踏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第二條 預防幼兒擁擠踩踏事故處理的基本原則:預防為主,常抓不懈,統(tǒng)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協(xié)作。
(一)園長是本校預防幼兒擁擠踩踏事故第一責任人,負責對幼兒擁擠踩踏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并根據安全事故的程度,采取應急措施。
(二)各班班主任是本班預防幼兒擁擠踩踏事故第一責任人,對可能發(fā)生的幼兒擁擠踩踏事故進行分析、預測,并有針對性地進行教育并制定事故應急處置辦法,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幼兒擁擠踩踏事故的發(fā)生。
(三)幼兒擁擠踩踏事故發(fā)生后,幼兒園應立即作出反應,在及時上報上級部門的同時,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四)要依靠科學,妥善處理幼兒擁擠踩踏重大安全事故。各有關處室要按照各自的職責,真正做到恪盡職守、各司其職、通力合作。
第二章 適用范圍
第三條 重大擁擠踩踏事故包括:(一)火警(二)地震(三)臺風(四)廣播操(五)上電腦課及到多媒體活動(六)午飯等期間因擁擠或皮打或其它原因突然發(fā)生對人體健康和人身安全造成嚴重危害的重大事故;事故發(fā)生后,需要實施統(tǒng)一領導、統(tǒng)一指揮協(xié)調。
第四條 按擁擠踩踏安全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將擁擠踩踏重大安全事故分為四級。
1、特別重大擁擠踩踏安全事故(Ⅰ級)
出現(xiàn)幼兒死亡或昏迷的,為特別重大安全事故。
2、重大擁擠踩踏安全事故(??級)
因擁擠踩踏造成多人受傷的,為重大擁擠踩踏安全事故。
3、較大擁擠踩踏安全事故(ΙΙΙ級)
因擁擠踩踏造成個別幼兒受傷的,為較大擁擠踩踏安全事故。
4、一般擁擠踩踏安全事故(IV級)
因擁擠踩踏雖未造成幼兒受傷但出現(xiàn)幼兒摔倒、多人起哄、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為一般擁擠踩踏安全事故。
第五條 重大擁擠踩踏安全事故發(fā)生一、二、三級狀態(tài)時,學校安全領導小組統(tǒng)一指揮救援和查處工作。在四級狀態(tài)下,學校值周領導組織有關教師對涉及幼兒進行調查、教育,必要時及時通報家長。
第六條 幼兒園發(fā)現(xiàn)重大擁擠踩踏安全事故一、二、三級狀態(tài)時,必須在第一時間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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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工作職責
第七條 幼兒園安全領導小組總體負責全園重大擁擠踩踏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其主要任務是:
(一)研究確定重大擁擠踩踏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思路。
(二)由組長或組長委托副組長宣布擁擠踩踏安全重大事故應急預案的啟動命令。
(三)協(xié)調解決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
(四)向縣教育局、鄉(xiāng)人民政府報告事故處理情況。
第八條 值周領導和值周教師的主要任務是:
(一)負責重大擁擠踩踏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組織對重大擁擠踩踏安全事故的評估,提出應急處理建議和應急處理措施。
(二)按照幼兒園安全領導小組的命令,組織應急處理預案的實施。
(三)協(xié)調解決重大幼兒園擁擠踩踏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
(四)匯總事故情況。
(五)適時發(fā)布公告,公布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
(六)督促各職能部門制定應急處理辦法,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七)做好擁擠踩踏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理準備工作。必要時,組織防范應急演練。
(八)負責完成幼兒園安全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九條 成員單位職責
園 長:負責整個疏散、自救的協(xié)調指揮,指揮調查事故的原因和處理意見。
分管園長:負責人員疏散和搶救,指揮撲救火災,現(xiàn)場保衛(wèi)工作,安排救護車輛。
總務處:負責啟動消防泵,切斷起火部位的電源,負責重大擁擠踩踏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需物質的組織、供應。
保健教師:組織臨時醫(yī)療救護小組,負責將傷員就近送到醫(yī)院救治。
工會:安排疏散出的幼兒,負責對有關教學工作做出臨時安排。
第十條 各有關處室應明確工作任務,并在幼兒園安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根據職責分工,有效的開展教育、活動、逃生演練,開展對重大擁擠踩踏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