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在施工前必須把注意事項告知作業(yè)人員。比如開挖要求,不允許用鎬作業(yè)等。
第二條 一般先挖設橫向探溝,大致確定電纜走向及電纜根數(shù),然后在設備管理單位的確認下弄清楚電纜走向和根數(shù)再進行有目的的縱向開挖。
第三條 遷移電纜期間,施工員、防護員必須不斷來回巡視,不允許擅自離崗或聚眾聊天。
第四條 在設備管理單位人員未到場的情況下,嚴禁挪動接頭。在特殊情況下挪動接頭時,電纜一般較粗硬度較大,在挪動前先在接頭兩側綁上木棍,成弓型,然后抓著木棍兩頭托起接頭盒慢慢移動;光纜接頭容易出事,一般挪動有專業(yè)接頭卡子固定后移動,用手直接移動時一定要求接頭兩側人員不要用力扯,接頭處有兩人同時動手,一人雙手托接頭盒,一人兩手同時抓住接頭盒兩側進線處,防止兩側人員用力將光纜從接頭盒中拔出。
第五條 在掩埋接頭盒時一定在接頭盒上方覆蓋蓋板等硬度較強的物件加以保護,不可掉以輕心。
第六條不允許作業(yè)人員在電纜上方埋土較多為圖省事就硬拉硬拽。
電纜一旦挖出在下班前要么淺埋要么派人看守,不允許裸露電纜過夜。最好在施工時就合理安排,在估計一天不能徹底遷移完時就在開挖電纜上方適當留有一定的浮土,不把電纜完全挖出,以待最后集中力量挖出遷移。
第七條 在作業(yè)時萬一出現(xiàn)挖傷、挖斷電纜事件要及時上報,不得隱瞞。
已遷移過的電纜徑路上要設置明顯標志,如插竹竿、木棍或警示牌,拉上彩旗,標志設置要統(tǒng)一,要么全部是在電纜正上方,要么木棍全部插設在靠最外側電纜的左側或右側,以便能正確判斷電纜埋設位置。
在埋設電纜尤其是長距離同時埋設時,施工員或防護員要帶領設備管理單位配合人員全距離走一遍,查找是否存在死彎或光纜繃的太緊之處,在掩埋時最好讓設備管理單位配合人員在配合簽到本上簽上相關文字。
第八條 在遷移過程中對于實在因為客觀條件限制無法遷移的地方,要對其進行下沉處理或設置明顯標志,嚴禁車輛在此調(diào)頭或機械碾壓。
第九條 打設粉噴樁時一定要搞清電纜移埋走向,尤其是打設移埋兩側粉噴樁時必須保證從電纜標志向左右兩側1米范圍內(nèi)不打,采取改變間距或其它方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