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業(yè)名稱:井下電纜吊掛。
二、施工時間:2013年8月1日至8月31日
三、施工地點:井下所有電纜的巷道。
四、施工負責人;裴憲福
五、參加施工單位;機運隊。
六、工作內(nèi)容:吊掛井下所有電纜。
七、工作標準及要求;
所有電纜按照質(zhì)量標準化要求懸掛。
2.電纜應用吊鉤懸掛,電纜溝間距不得大于1.2米,保持水平一條線。
3.懸掛電纜的裝置應能承受電纜重量,并不得損傷電纜。
4.水平巷道或傾斜井巷中懸掛的電纜應有適當?shù)某诙?,并能在意外受力時自由墜落。其懸掛高度應保證電纜在車輛運行時不受撞擊,在電纜墜落時不落在皮帶或輸送機上。
5.電纜懸掛點間距,在水平巷道或傾斜井巷內(nèi)不得超過1m。
6.電纜不應懸掛在風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電纜上嚴禁懸掛任何物件。電纜與壓風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側(cè)敷設(shè)時,必須敷設(shè)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離。電纜不得盤圈或盤“8”字帶電運行。
7.巷道內(nèi)的通信和信號電纜應與電力電纜分掛在井巷的兩側(cè),如果受條件所限應敷設(shè)在距電力電纜0.3m以外的上方。
8.高、低壓電力電纜敷設(shè)在巷道同一側(cè)時,高、低壓電纜之間的距離應大于0.1m。高壓電纜之間、低壓電纜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50mm。
9.井下巷道內(nèi)的電纜、拐彎或分支點以及連接不同直徑電纜的接線盒兩端、穿墻電纜的墻的兩邊都應設(shè)置注有編號、用途、電壓和截面的標志牌。
10.電纜穿過墻壁部分應用套管保護,并嚴密封堵管口。
八、 施工方法與步驟:
1、施工前的準備:
(1)施工負責 應將吊電纜的工具、電纜鉤、鐵絲、鋼絞線等材料準備齊全。
(2)施工負責人與調(diào)度及礦值班聯(lián)系,經(jīng)允許后方可施工。
九、 方法與步驟:
組織所有參加吊掛電纜人員認真學習本措施,并簽字備查。
施工負責人須清楚井下供電情況,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電纜分回路懸掛,吊掛前必須切斷要懸掛回路電纜的電源,并懸掛“有人工作,不準送電”字樣的警示牌,檢查瓦斯,在其巷道風流中瓦斯?jié)舛鹊陀?.0%時,再用與電源電壓相適應的驗電筆檢驗;檢驗無電后,用導線對電纜進行對地放電后方可進行懸掛。只有執(zhí)行這項工作的人員才有權(quán)取下此牌送電。
(4)吊掛要從副井口開始逐一向里吊掛,須要拆線的必須按停送電規(guī)程和接線標準執(zhí)行。
(5)懸掛電纜首先要拉緊固定鋼絞線,再把電纜溝棒再鋼絞線上,然后按電壓等級、截面至上而下懸掛。
每天結(jié)束后必須向調(diào)度匯報并送電試運行正常后方可離開現(xiàn)場。 九、安全技術(shù)措施:
凡參加施工人員必須熟悉施工工序,了解每項施工工序,做到心中有數(shù)。
施工人員在施工前必須聽取措施,凡不聽取本措施、喝、酒、精神狀態(tài)不佳嚴禁參加施工。
3、施工負責人是當班所做的工作程序和安全的第一負責人。
4、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shè)備、電纜和電線,懸掛前必須停電閉鎖。
5、嚴格執(zhí)行停電、閉鎖、掛牌、驗電、放電制度。
6、嚴禁站在皮帶上吊掛電纜,鋼絞線、電纜溝必須綁扎牢靠。
7、聽從負責人的指揮,統(tǒng)一行動,電纜放電纜鉤時要輕放,小心把鐵絲壓斷砸傷人。
施工人員簽字:
機電隊
2013-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