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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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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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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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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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票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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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危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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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倒桿跑線傷人
2. 電擊傷人
3. 工作不協(xié)調
4. 工作人員送派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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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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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程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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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緊、放線工作應設專人指揮,統(tǒng)一信號,并保證信號暢通。
2. 緊、放線所使用的工具設備強度應合格,應滿足荷重要求。
3. 交叉跨越各種線路、鐵路、公路,應先取得主管部門同意,做好安全措施,如搭跨越架,路口設專人持信號旗看守。
4. 嚴禁采用突然剪斷導、地線的方法松線。
5. 緊、放線前應檢查拉線、桿根、橫擔、導線接線管、導線接頭、滑輪是否滿足緊、放線要求,工作人員不得跨在導線上或站在導線內角側。
6. 當牽引繩索或導線卡住時,不得直接用手處理,應在其無張力情況下處理。
7. 放線軸應放置牢固,并有制動措施,設專人看守。
8. 在高壓帶電、下層低壓線換線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止導線跳動的控制措施。
9. 每基桿塔設專人監(jiān)護,工作人員、工具、材料對帶電體保持的安全距離:10KV以下0.7m。
10.低壓線穿越變臺高壓引線時,必須裝設絕緣擱板,導線應加保護套,在緊線時,應對拉線等設備進行檢查,特別是夾頭和起重工具,搭跨架時,應保證木桿的埋深不得少于1米,4米以上嚴禁用鐵絲綁扎,架子桿應用麻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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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路安規(guī)126.127條
線路安規(guī)90-9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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