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由于井下供電線路不合理,保護裝置不完善,供電性能不可靠等原因,經(jīng)請示公司領導同意,準備于2010年3月8日早班(8:00--16:00)對井下供電線路進行檢修;為確保檢修安全,特制訂以下安全措施。
二、安全措施
1、所有參加施工人員下井前必須認真學習安全措施,并在施工過程中認真執(zhí)行
2、每一個施工地點必須安排一名負責人,1701回風巷掘進工作面供電線路改造工作由蘇世全負責,井底車場供電線路改造工作由 蔡春波負責;機電隊長劉祥軍對井下的供電線路改造工作全面負責,組織、協(xié)調井下的各項工作。
3、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
檢修、搬遷電器設備時,必須先切斷電源,檢查瓦斯,在其巷道風流中瓦斯?jié)舛鹊陀?.0%時,再用與電源電壓相符合的驗電筆檢驗;檢驗無電后方可進行導體對地放電。所有開關的閉鎖裝置必須可靠地閉鎖,防止擅自送電和擅自開蓋操作。
4、嚴格執(zhí)行停電、閉鎖、掛牌(懸掛有人工作,嚴禁送電警示牌)制度,嚴禁預約停送電;檢修電氣設備時不允許單獨作業(yè),做到一人工作、一人監(jiān)護,確保檢修人員的安全。
5、每個檢修小組現(xiàn)場必須有一臺便攜式瓦斯檢查儀,隨時對瓦斯?jié)舛冗M行檢測, 當瓦斯?jié)舛却笥?%時,檢修工作必須停止。
6、檢修完畢,要對井下各供電線路的絕緣情況進行搖測,各支路的絕緣不能低于10兆歐,井下整個供電網(wǎng)絡絕緣不低于2兆歐,否則嚴禁送電,待問題檢查清楚并經(jīng)處理達到以上規(guī)定才允許送電。
7、電氣設備送電前要對電氣設備周圍10米范圍內風流中瓦斯情況進行檢測,只有在瓦斯?jié)舛炔怀^1%時才能送電。
8、井下局部通風機恢復通風前,必須有專職瓦斯檢查員檢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米以內風流中瓦斯?jié)舛榷疾怀?.5%時方可由劉祥軍開啟局部通風機。
9、整個檢修過程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進入已經(jīng)停風的巷道或掘進工作面。
10、檢修前和檢修完成送電時,必須由專職瓦檢員對瓦斯進行檢測,瓦斯?jié)舛炔怀蓿⒔?jīng)瓦檢員同意后才能進行檢修或送電工作。
供電系統(tǒng)改造方案附后
200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