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電路的故障據(jù)其屬性,可歸納為漏電、過載、短路和開路四類。
1電路發(fā)生故障的原因
(1)漏電:線路絕緣破損或老化,電流從絕緣結構中泄漏出來,這部分泄漏電流不經過原定電路形成回路,而是通過建筑物與大地形成回路或超近在相線、中性線之間構成局部回路。漏電若不嚴重,沒有明顯的故障現(xiàn)象;較嚴重時,就會出現(xiàn)建筑物帶電和電量無故增加等故障現(xiàn)象。發(fā)生漏電的原因歸納起來有以幾下種:①施工中,損傷了電線和照明燈附件的絕緣結構。②線路和照明燈附件年久失修,絕緣老化。③違規(guī)安裝,如導線直埋在建筑物的粉刷層內。
(2)過載:實際電量超過線路導線的額定容量。故障現(xiàn)象為:保護熔絲燒斷、過載部分的裝置溫度劇升。若保護裝置未能及時起到保護作用,就會引起嚴重電氣事故。引起過載故障的主要原因有:①導線截面小,原設計的線路和實際應用的情況不配套或由于盲目過量用電引起。②電源電壓過低,電扇、洗衣機、電冰箱等輸出功率無法相應減小的設備就會自行增加電流來彌補電壓的不足,從而引起過載。
(3)短路:許多電氣火災就是在短路狀態(tài)下釀成的。造成短路的原因很多,主要有:①施工質量不佳,不按規(guī)范化的要求進行加工。②用電器具內部存在短路故障引起。③線路年久失修。④導線或附件等受外力破壞而引起。
2故障的排除方法
(1)用電器具內存在漏電和短路或開路等故障,應修復存在故障的器具。未經修復,不能使用。
(2)插座、燈座和開關等電燈附件,或線路電器元件存在觸點松脫或絕緣老化、觸點間絕緣表面積灰或機構失靈,外殼或基座破碎等引起的漏電、短路或開路等故障,應更換或修復存在故障的附件和元器件。
(3)因連接工藝失誤和加工不良引起的短路和漏電故障,應按工藝要求和規(guī)范化操作要求重新進行加工。
(4)因導線絕緣老化和芯線截面積過小引起的故障,應更換符合要求的導線。
(5)如因盲目超額用電或亂裝熔絲引起的短路和過載等故障,應重視安全用電,消除一切不安全用電的因素,以保證用電安全和供電線路和設備的安全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