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總 則
建立并保持程序以獲取OHS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其他要求,確認其符合性并跟蹤其變化以及時更新。
3.2職責
3.2.1安全處負責OHS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其他要求的獲取及適用性確認,對符合性進行檢查。
3.2.2各單位應嚴格遵守已確認的OHS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其它要求。
3.3控制要求
a)安全處確定獲取OHS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其他要求的途徑與頻次;
b)安全處對OHS法律、法規(guī)、標準及公司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適用性進行確認;
c)建立適用的OHS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其他要求的臺帳;
d)根據(jù)公司生產的變化,確定新的重大危險對法律、法規(guī)、標準的符合性;
e)跟蹤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其它要求的變化,并及時更新相應臺帳。
f)已確認適用于公司的OHS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其它要求應發(fā)放到各個單位(部門)以便做好各自的職業(yè)安全健康工作。
3.4相關文件
…/…/…——1999:OHS法律、法規(guī)識別確定程序
法律、法規(guī)、標準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