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為了保證安全生產,使崗位操作制度化、標準化,規(guī)范化。
2 適用范圍:
余熱發(fā)電引水泵房崗位
3 引用標準:
水利電力部《發(fā)電廠廠用電動機運行規(guī)程》
水利電力部《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熱力和機械部分)
4 所在崗位存在的職業(yè)健康安全風險:
???? 觸電、機械傷害、噪聲傷害、物體打擊、摔傷、碰傷、撞傷、淹溺
5 安全技術要求
5.1.操作前,必須穿戴好本崗位所領用的勞動保護用品。不準赤膊、赤腳、穿拖鞋等、濕手不準按按鈕,防止觸電。
5.2.開車前應檢查進水閥門、出水閥門是否打開,水位計、壓力表是否完好,如有異常必須修復后,方可開車。
5.3.開動水泵時,噪音有異?;蛘饎?,必須及時匯報機電維修人員檢查,確認完好,方可使用。
5.4.水泵、閥門等有滲漏,應及時處理。地面上有積水,當班人員應清除干凈,積水過多電機及線路淹水或受潮等時,不準隨便開動泵,防止電氣有漏電,必須先將水排水,經電工檢查,確認完好方可使用。
5.5.水泵運轉時,操作人員應加強巡回檢查。在測試機泵軸承溫度時,衣袖口要扎緊,用手背指頭測摸。
5.5.水泵運轉時,注意儀表壓力、水溫、水位、過濾器及開關是否靈活,發(fā)現(xiàn)異常應立即停機報修。
5.7.水泵運轉時,值班人員應加強巡視,采用看、聽、手摸等各種方式嚴密監(jiān)視水泵及電機的運行狀態(tài)。
5.8.觸摸電機及水泵外殼,電機運行時其外殼應無燙手感(不超過80℃),水泵外殼溫度應接近水溫,水泵軸承溫度不應超過75℃,否則應停機檢修。
5.9.檢查取水區(qū)水位不應過低,機房內所有閥門均應處于開啟狀態(tài),嚴禁水泵無水空轉。
5.10.經常檢查各控制柜內接觸器及各控制器件工作是否正常,各儀表及指示燈指示是否準確。
5.11.水泵運轉時,值班人員應加強與余熱中控的聯(lián)系,每兩小時不得少于一次;
5.12.泵房內嚴禁使用電爐和明火,以防發(fā)生火災;
5.13.泵房工作人員嚴禁下河游泳。.
5.14.非本崗位人員不得隨意進入泵房。
6 相關文件:
水利電力部《發(fā)電廠廠用電動機運行規(guī)程》
水利電力部《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熱力和機械部分)
7 記錄:
7.1《運行巡回檢查記錄》
7.2《絕緣檢測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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