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適用范圍
第1條 本操作規(guī)程適用于煤礦井下耙斗機的操作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耙斗機司機必須經(jīng)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第3條 耙斗機司機應熟悉、掌握耙斗機的結構、性能和使用方法。
三、安全規(guī)定
第4條 耙斗機在使用中發(fā)生故障時,必須停車,應立即檢修進行處理,不許“帶病”運轉。
第5條 耙斗機司機操作側距離巷壁的距離必須保持在700mm以上。
四、操作準備工作
第6條 司機操作前,應檢查的部位。
a.耙斗機導向輪,尾輪懸掛正確,安全牢固,滑輪轉動是否靈活。
b.耙斗機各潤滑部位,油量適當,無滲漏現(xiàn)象。
c.檢查絞車制動閘帶及輔助剎車松緊是否適合,絞車傳動是否靈敏,工作是否可靠。
d.鋼絲繩磨損,接頭等情況,在滾筒上排列整齊。
e.供電系統(tǒng)正常,電纜懸掛整齊,無埋壓、折損、被擠等現(xiàn)象。
第7條 起動耙斗機,在空載狀態(tài)下運轉應檢查的內(nèi)容。
a.控制按鈕,操作機構,靈活可靠。
b.各部運轉聲音正常,無強烈震動。
c.鋼絲繩松緊適當,行走正常。
五、操作順序
第7條 耙斗機在一般正常情況下按以下操作順序進行。
1) 啟動:操作啟動設備,啟動耙斗機電機,操作耙斗機換向把手,正常操作。
2) 停止:將操作把手打到零位,操作停止設備,停止耙斗機電機。
六、注意事項
第8條 操作耙斗機時,耙斗主、尾繩牽引速度要均勻,以免鋼絲繩擺動跳出滾筒或被滑輪卡住。
第9條 操作時,嚴禁同時拉緊兩個操作把手,以防耙斗飛起。
第10條 遇有大塊巖石或耙斗受阻時,不可強行牽引耙斗,應將耙斗退回1-2米重新耙取或耙耙回回,以防斷繩或燒毀電動機。
第11條 當耙斗出繩方向或耙裝的夾角過大時,司機應在出繩的相對側操作,以防耙斗竄出溜槽傷人,耙?guī)r時,耙斗和鋼絲繩兩側不準有人工作和停留。
第12條 耙裝過程中,司機應時刻注意,耙斗機各部的運轉情況,當發(fā)生電氣或機械部件溫升超限,運轉聲音異?;蛴袕娏艺饎訒r,應立即停車,進行檢查和處理。
a.耙斗機與鋼絲繩連接應注意區(qū)分主繩和尾繩,區(qū)分工作滾筒和空程滾筒,當工作滾筒的主繩受重載時,主繩應位于槽子的中心線。
b.卸載槽必須保證兩個撐腳可靠支撐后方可使用。
c.耙斗機兩側必須用釬根護住,以防鋼絲繩飛出傷人。
d.放炮前,耙斗機應退到距迎頭20米以外(和耙斗機一起退出)方可放炮,工作時,耙斗機離迎頭距離在6-15米范圍,以提高工作效率。
e.放炮后,應及時對防滑裝置,槽子、電纜檢查后,方可開車。
第13條 固定楔的安裝;
a.放炮后,先在迎頭打眼,眼深800MM,眼位高度在迎頭渣堆上面800~1000MM,大好眼后將帶錐套的鋼絲繩套環(huán)放X眼內(nèi),在將緊楔插入并敲緊即可安好固定楔木后,便可把尾輪懸掛在楔體園環(huán)上,尾繩通過尾輪回撤耙斗實現(xiàn)往復耙渣。使用完畢,用重錘敲擊緊楔尾部,退擊緊楔然后抽擊楔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