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地點,應停電的設備如下。
①檢修的設備
②與工作人員在進行工作中正常活動范圍的距離小于表4-3規(guī)定的設備。
③在35kV及以下的設備處工作,安全距離雖大于表4-1規(guī)定,但小于表4-1規(guī)定,同時又無絕緣擋板、安全遮欄措施的設備。
④帶電部分在工作人員后面、兩側、上下,且無可靠安全措施的設備。
⑤其他需要停電的設備。
(2)檢修設備停電,應把各方面的電源完全斷開(任何運用中的星形接線設備的中性點,應視為帶電設備禁止在只經斷路器(開關)斷開電源的設備上工作。應拉開隔離開關(刀閘)手車開關應拉至試驗或檢修位置,應使各方面有一個明顯的斷開點(對于有些設備無法觀察到明顯斷開點的除外)。與停電設備有關的變壓器和電壓互感器,應將設備各側斷開,防止向停電檢修設備反送電。
(3)檢修設備和可能來電側的斷路器(開關)、隔離開關(刀閘)應斷開控制電源和合閘電源,隔離開關(刀閘)操作把手應鎖,確保不會誤送電。
(4)對難以做到與電源完全斷開的檢修設備,可以拆除設備與電源之間的電氣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