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電氣安全注意事項
①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均應有良好的接地裝置。使用中不準將接地裝置拆除或對其進行任何工作。
②任何電氣設備上的標示牌,除原來放置人員或負責的運行值班人員外,其他任何人員不準移動。
③不準靠近或接觸任何有電設備的帶電部分。特殊許可的工作,應遵守《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變電站和發(fā)電廠電氣部分)》(試行)和《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電力線路部分)(試行)中的有關規(guī)定。
④濕手不準去觸摸電燈開關以及其他電氣設備(安全電壓的電氣設備除外)
⑤電源開關外殼和電線絕緣有破損不完整或帶電部分外露時,應立即找電工修好,否則不準使用。電工修理時不得改動電源開關和安全保護裝置。
⑥發(fā)現有人觸電,應立即切斷電源,使觸電人脫離電源,并進行急救。如在高空工作,搶救時應注意防止高空墜落。
⑦遇有電氣設備著火時,應立即將有關設備的電源切斷,然后進行救火。對可能帶電的電氣設備以及發(fā)電機、電動機等,應使用干粉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對油開關、變壓器(已隔絕
電源)可使用干粉滅火器等滅火,不能撲滅時再用泡沫滅火器滅火,不得已時可用干沙滅火;地面上的絕緣油著火,應用干沙滅火。撲救可能產生有毒氣體的火災(如電纜著火等)時,撲救人員應使用正壓式消防空氣呼吸器。
⑧在靠近帶電部分作業(yè)時,應保持與不停電設備的安全距離大于表3-1的規(guī)定。
⑨現場的臨時照明線路應相對固定,并經常檢查、維修。照明燈具的懸掛高度應不低于2.5m,并不得任意挪動;低于2.5m時應設安全保護罩。
(2)電氣工具的使用
①一般工具
a.使用工具前應進行檢查,機具應按其出廠說明書和銘牌的規(guī)定使用,不準使用已變形、已破損或有故障的機具。
b.大錘和手錘的錘頭應完整,其表面應光滑微凸,不得有歪斜、缺口、凹入及裂紋等情形。大錘和手錘的柄應用整根的硬木制成,不準用大木料劈開制作,也不能用其他材料替代,應裝得十分牢固,并將頭部用楔栓固定。錘把上不可有油污。不準戴手套或用單手掄大錘,周圍不準有人靠近。狹窄區(qū)域,使用大錘應注意周圍環(huán)境,避免反擊力傷人。
C.用鑿子鑿堅硬或脆性物體時(如生鐵生銅、水泥等),應戴防護眼鏡,必要時裝設安全遮欄,以防碎片打傷旁人。鑿子被錘擊部分有傷痕不平整、沾有油污等,不準使用。
d銼刀、手鋸、木鉆、螺絲刀等的手柄應安裝牢固,沒有手柄的不準使用。
e.使用鉆床時,應將工件設置牢固后,方可開始工作清除鉆孔內金屬碎屑時,應先停止鉆頭的轉動不準用手直接清除鐵屑。
使用鉆床時不準戴手套。
f.使用鉆床時,工作應夾牢,長的工件兩頭應墊牢,應防止工件鋸斷時傷人。
g.使用射釘槍、壓接槍等爆發(fā)性工具時,除嚴格遵守說明書的規(guī)定外,還應遵守爆破的有關安全規(guī)定。
h.砂輪應進行定期檢查。砂輪應無裂紋及其他不良情況。砂輪應裝有用鋼板制成的防護罩,其強度應保證當砂輪碎裂時擋住碎塊。防護罩至少要把砂輪的上半部罩住。禁止使用沒有防護罩的砂輪(特殊工作需要的手提式小型砂輪除外砂輪機的防護罩應完整;使用砂輪研磨時,應戴防護眼鏡或裝設防護玻璃。用砂輪磨工具時應使火星向下。不準用砂輪的側面研磨。無齒鋸應符合上述各項規(guī)定。使用時操作人員應站在鋸片的側面,鋸片應緩慢地靠近被鋸物件,不準用力過猛。
i砂輪機的旋轉方向不準正對其他機器、設備。
j安裝砂輪片時,砂輪片與兩側板之間應加柔軟的墊片,禁止猛擊螺帽。
k.砂輪片有缺損或裂紋者不準使用,其工作轉速應與砂輪機的轉速相符。
砂輪機應裝設托架。托架與砂輪片間隙應經常調整,最大不超過3mm;托架的高度應調整到使工件的打磨處與砂輪片中心處在同一平面上。
m.砂輪片的有效半徑磨損到原半徑的1/3時應更換。
②電氣工具和用具
a.電氣工具和用具應由專人保管,每6個月應由電氣試驗單位進行定期檢查;使用前應檢查電線是否完好,有無接地線;壞的或絕緣不良的不準使用;使用時應按有關規(guī)定接好漏電保護器和接地線;使用中發(fā)生故障,應立即找電工修理。
b.不熟悉電氣工具和用具使用方法的工作人員不準擅自使用。
.使用金屬外殼的電氣工具時應戴絕緣手套。
d.在金屬容器(如汽包、凝汽器、槽箱等)內工作時,應使用24V以下的電氣工具,否則應使用戴絕緣外殼的工具,并裝設額定動作電流不大于15mA、動作時間不大于0.1s的漏電保護器,且應設專人在外不間斷的監(jiān)護。漏電保護器、電源連接器和控制箱等應放在容器外面。
e.使用電氣工具時,不準提著電氣工具的導線或轉動部分。在梯子上使用電氣工具,應做好防止感電墜落的安全措施。在使用電氣工具工作中,因故離開工作場所或暫時停止工作以及遇到臨時停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
f.用壓桿壓電鉆時,壓桿應與電鉆垂直,如壓桿的一端插在固定體中,壓桿的固定點應十分牢固。
g.使用手持行燈應注意下列事項:
·手持行燈電壓不準超過36V,在特別潮濕或周圍均屬金屬導體的地方工作時,如在汽包、凝汽器、加熱器、蒸發(fā)器、除氧器以及其他金屬容器或水箱等內部,行燈的電壓不準超過12V;
·行燈電源應由攜帶式或固定式的隔離變壓器供給,變壓器不準放在汽包、燃燒室及凝汽器等金屬容器的內部;
·攜帶式行燈變壓器的高壓側,應帶插頭,低壓側帶插座,并采用兩種不能互相插入的插頭·行燈變壓器的外殼應有良好的接地線,高壓側宜使用三線插頭。
h.電動的工具、機具應接地或接零良好。
i電氣工具和用具的電線不準接觸熱體不要放在濕地上,并避免載重車輛和重物壓在電線上。
j移動式電動機械和手持電動工具的單相電源線應使用三芯軟橡膠電纜,三相電源線在三相四線制系統(tǒng)中應使用四芯軟橡膠電纜,在三相五線制系統(tǒng)中宜使用五芯軟橡膠電纜。連接電動機械及電動工具的電氣回路應單獨設開關或插座,并裝設漏電保護器,金屬外殼應接地;電動工具應做到“一機一閘一保護”。
k.長期停用或新領用的電動工具應用500V的絕緣電阻表測量其絕緣電阻,如帶電部件與外殼之間的絕緣電阻值達不到2M,應進行維修處理。對正常使用的電動工具也應對絕緣電阻進行定期測量、檢查。
1.電動工具的電氣部分經維修后,應進行絕緣電阻測量及絕緣耐壓試驗,試驗電壓為380V,試驗時間為1min。
m.在潮濕或含有酸類的場地上以及在金屬容器內使用24V及以下電動工具時,應采取可靠的絕緣措施并設專人監(jiān)護。電動工具的開關應設在監(jiān)護人伸手可及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