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規(guī)定:
1、嚴格執(zhí)行停送電制度。停送電工作必須專人負責,停電時懸掛“有人工作、不準送電”的標志牌。
2、不準帶電檢修,檢修、搬遷電氣設備必須切斷電源。
3、非專職值班電氣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電氣設備,操作高壓電氣設備時,操作人員必須穿絕緣靴、帶絕緣手套并站在絕緣臺上進行操作。
4、電氣設備的檢修、維護修理和調(diào)整工作,必須由專人或臨時指派的電氣維修工進行。
5、使用普通型電氣儀表在井下檢修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并經(jīng)安監(jiān)部門和礦總工程師批準。
6、在處理通訊、信號、照明及控制系統(tǒng)的故障時,必須停電,所有電氣設備都不得明火試驗。
7、各種電氣設備上應設標志牌,高壓電氣設備上,要懸掛“高壓危險”的警告牌。
8、各種電氣設備要逐日填寫檢查、檢修和運行記錄,并登記存檔。
二、電纜敷設:
1、電纜的敷設必須遵守如下規(guī)定:電纜必須懸掛整齊,垂度適宜(5-10%),吊掛間距不大于3m。
2、電纜不應懸掛在壓風管或水管上,電纜不得遭受淋水和滴水,并嚴禁懸掛任何物件。
3、電纜的端頭和拐彎處、分支點應有標志牌。
4、電纜敷設不得過緊,應有馳度。
5、橡套電纜與設備連接要按設備完好標準連接;電纜與電纜的連接要用合格的接線盒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