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木工帶鋸的檢驗試驗和保養(yǎng)
1.1帶鋸所屬電動機應定期進行檢驗試驗,檢驗試驗合格應貼合格標簽。
1.2隨機所有電線應穿管,并固定牢固。有防止因震動導線外絕緣層磨損的措施。機身金屬外殼接地良好。
1.3機械轉動部分潤滑良好,無卡死和異聲。
1.4帶鋸接頭平整,帶條無裂紋,鋸齒鋒利,無連續(xù)兩個及以上的缺齒。
1.5空載試轉,檢查帶條應無串條和明顯晃動。
1.6從動輪(主動輪)及非工作段鋸條防護罩完好。
1.7機床應有專人負責,定期進行保養(yǎng),轉動軸部位定期加油潤滑。
2木工帶鋸使用及注意事項
2.1作業(yè)前,檢查調整鋸條松緊度,空轉正常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2.2 檢查停、啟按鈕(開關)控制可靠靈活、運轉正常。
2.3 鋸廢、舊木料時要檢查木料上是否有鐵釘等金屬殘留物,如有應進行徹底清理后再進行作業(yè)。
2.4進鋸速度應均勻,不能過猛。不得鋸過小(手難以抓握)尺寸的木材,避免對人或器具發(fā)生意外。
2.5 被加工木材長度超過1米時應兩人進行。
2.6需調整鋸木尺寸靠板時,應停車進行。
2.7如帶鋸機裝有張緊裝置的壓砣(重錘) 應根據鋸條的寬度與厚度調節(jié)檔位或增減副砣,不得用增加重錘重量的辦法克服鋸條口松或串條等現象。
2.8非作業(yè)人員嚴禁操作木工機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