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適用范圍
本規(guī)程適用于從事金相試驗的人員。
2 安全操作操作規(guī)程
2.1 酸蝕
2.1.1 工作前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
2.1.2 酸蝕前必須打開通風設備,用具要良好。
2.1.3 酸蝕前要仔細檢查電源、開關、電路是否良好,如發(fā)現有損壞及不正常處,應找修理人員修理。
2.1.4 配酸時只能將酸慢慢地倒入水中,不得將水倒入酸中。
2.1.5 試樣應輕輕放下酸槽中,避免酸液濺出灼傷。
2.1.6 工作完畢必須把一切用具用水沖洗干凈,擦凈工作地面的酸液,并關好通風設備。
2.2 微觀檢驗
2.2.1 進入顯微鏡室,必須在門外換上拖鞋才能進入。
2.2.2 在工作前要仔細檢查所用的工具、設備、儀器、電源、開關及線路是否安全可靠。
2.2.3 操作顯微鏡時,手和試樣必須清潔、調節(jié)焦距時,禁止試樣和鏡頭相碰。
2.2.4 在工作中如發(fā)現儀器、設備、電器故障時,立即切斷電源,報告有關領導,不得自行亂動。
2.2.5 工作完畢,切斷電源。
2.2.6 調換鏡頭或工作完畢,應將鏡頭放入盒內。
2.2.7 配制使用電解液必須做到:
1)配制溶液時藥物應按順序加入溶液,硫酸、高氯酸應緩慢滴入溶劑,并應攪拌。
2)電解液不能用的過久,電解拋光溫度不能過高,以防發(fā)生爆炸危險。
3)使用氰鹽溶液電解腐蝕時,操作人員工作完畢必須認真洗手漱口。用完的工具均應用5%FeSO4水溶液中和,工作服不準穿出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