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下午,河南許昌市警方對致16人死亡、25人受傷的特大交通事故相關責任人,作出初步處理:豫NQ0517轎車駕駛員安飛,因無證駕駛被行政拘留;平頂山市汽車運輸有限公司鄭州線路分公司經理陳長水、副經理程紅武、安全員李海青,大客車車主陳紅,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查出事故真相
1月11日18時28分許,許平南高速公路上發(fā)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一輛車號為豫D34401的宇通牌大客車與一輛車號為豫NQ0517的小轎車相撞,現(xiàn)場死亡4人,在醫(yī)院救治過程中死亡12人。受傷25人,其中重傷6人,輕傷19人。
省公安廳高速總隊派出專家組,深入事故現(xiàn)場和平頂山市汽車運輸有限公司,對事故有關情況進行深入調查。13日上午,西安長安大學交通事故專家到達襄城縣,對事故有關痕跡進行技術鑒定。
經初步查證:11日18時15分左右,豫NQ0517小轎車行駛至許平南高速163km+200米處,在超越一輛大貨車時,因操作不當,撞到中心隔離護欄上,在車未停穩(wěn)時,后面一輛大貨車與豫NQ0517小轎車右后部發(fā)生刮擦,豫NQ0517小轎車斜停在超車道內,司機安飛下車將三角警示牌放置于距該車大約100米的位置后,安飛與乘車人高和有離開現(xiàn)場。
18時28分許,豫D34401大客車行駛到該路段時,與斜停在超車道內的豫NQ0517小轎車發(fā)生相撞,大客車沖出護欄,翻入高速公路邊溝。
超載、超速釀悲劇
豫D34401大客車核載35人,發(fā)生事故時實際載客41人,超載6人,超員22.8%。同時查證GPS,該車在發(fā)生事故時車速達105.56 公里/小時,超速30%。
豫D34401大客車屬平頂山市汽車運輸有限公司車輛,承包人陳紅(女),駕駛員陶金平(已在事故中死亡)。據(jù)調查,陶金平因2次交通違法受到處罰,被平運公司解聘,被車主陳紅私自聘用。
豫NQ0517小轎車駕駛員安飛,無駕駛證。事故發(fā)生后,安飛和同車的乘坐人高和有于1月12日23時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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