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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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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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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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yè)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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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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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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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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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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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交底班組或員工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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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內容:
1.叉裝物件時,被裝物件重量應在該機允許載荷范圍內。當物件重量不明時,應將該物件叉起離地100mm后檢查機械的穩(wěn)定性,確認無超載現象后,方可運送。
2.叉裝時,物件應靠近起落架,其重心應在起落架中間,確認無誤,方可提升。
3.物件提升離地后,應將起落架后仰,方可行駛。
4.起步應平穩(wěn),交換前后方向時,應待機械停穩(wěn)后方可進行。
5.叉車在轉彎、后退、狹窄通道、不平路面等情況下行駛時,或在交叉路口和接近貨物時,都應減速慢行。除緊急情況外,不宜使用緊急制動。
6.兩輛叉車同時裝卸一輛貨車時,應有專人指揮聯(lián)系,保證安全作業(yè)。
7.不得單叉作業(yè)和使用貨叉頂貨或拉貨。
8.叉車在叉取易碎品、貴重品或裝載不穩(wěn)的貨物時,應采用安全繩加固,必要時,應有專人引導,方可行駛。
9.以內燃機為動力的叉車,進入倉庫作業(yè)時,應有良好的通風設施。嚴禁在易燃、易爆的倉庫內作業(yè)。
10.嚴禁貨叉上載人。駕駛室除規(guī)定的操作人員外,嚴禁其他任何人進入或在室外搭乘。
11.作業(yè)后,應將叉車停放在平坦、堅實的地方,使貨叉落至地面并將車輪制動住。
12.在車底下進行保養(yǎng)、檢修時,應將內燃機熄滅、拉緊手制動器并將車輪楔牢。
13.車輛經修理后需要試車時,應由合格人員駕駛,車上不得載人、載物,當需要在道路上試車時,應掛交通管理部門頒發(fā)的試車牌照。
14.在坡道上停放時,下坡停放應掛上倒檔,上坡停放掛上一檔,并應使用三角木楔等塞緊輪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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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作業(yè)指導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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