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绦匀投资有限公司

安全管理網(wǎng)

沉井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評論: 更新日期:2015年11月25日

(1)沉井的制作高度不宜使重心離地太高,以不超過沉井短邊或直徑的長度為宜。一般不超過12m。特殊情況需要加高時,必須有可靠的計算數(shù)據(jù),并采取必要的技術措施。
        (2)沉井頂部周圍應設防護欄桿。井內(nèi)的水泵、水力機械管道等設施,必須架設牢固,以防墜落傷人。
        (3)潛水員的增、減壓規(guī)定及有關職業(yè)病的防治,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
        (4)空壓機的貯氣罐應設有安全閥,輸氣管道編號,供氣控制應有專人負責,在有潛水員工作時,應有濾清器,進氣口應設置在能取得潔凈空氣處。
        (5)采用套井與觸變泥漿法施工時,套井四周應設置防護設施。
        (6)抽承墊木時,應有專人統(tǒng)一指揮,分區(qū)域,按規(guī)定順序進行。并在抽承墊木及下沉時,嚴禁人員從刃腳、底梁和隔墻下通過。
        (7)沉井下沉采用加載助沉時,加載平臺應經(jīng)過計算,加載或卸載范圍內(nèi),應停止其他作業(yè)。
        (8)沉井下沉前應把井壁上拉桿螺栓和圓釘割掉。特別在不排水下沉時,應全部清除井內(nèi)障礙和插筋,以防割破潛水員的潛水服。
        (9)當沉井面積較大,采用不排水下沉時,在井內(nèi)隔墻上應設有潛水員通行的預留孔。井內(nèi)應搭設專供潛水員使用的浮動操作平臺。
        (10)沉井的內(nèi)外腳手,如不能隨同沉井下沉時,應和沉井的模板、鋼筋分開。井字架、扶梯等設施均不得固定在井壁上,以防沉井突然下沉時被拉倒發(fā)生事故。
        (11)浮運沉井的防水圍壁露出水面的高度,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小于1m。
        (12)沉井在淤泥質(zhì)粘土或亞粘土中下沉時,井內(nèi)的工作平臺應用活動平臺,嚴禁固定在井壁、隔墻和底梁上。沉井發(fā)生突然下沉,平臺應能隨井內(nèi)涌土上升。
        (13)采用抓斗抓土時,井孔內(nèi)的人員和設備應事前撤出,如不撤出,應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進行妥善保護。
       
       

網(wǎng)友評論 more
創(chuàng)想安科網(wǎng)站簡介會員服務廣告服務業(yè)務合作提交需求會員中心在線投稿版權聲明友情鏈接聯(lián)系我們
称多县| 阿克| 临漳县| 双牌县| 茶陵县| 丰都县| 丹阳市| 阿尔山市| 舟山市| 巴林右旗| 榆中县| 公安县| 连山| 灵川县| 英吉沙县| 江达县| 海城市| 龙口市| 得荣县| 舒城县| 固始县| 雅安市| 怀来县| 奉化市| 平度市| 惠州市| 茌平县| 邵阳市| 杭州市| 张家港市| 鄂伦春自治旗| 堆龙德庆县| 体育| 康定县| 砚山县| 株洲县| 盘锦市| 淳化县| 桐庐县| 马关县| 乌审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