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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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縣十譚產業(yè)園唐莊路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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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交底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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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建基礎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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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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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加工安全作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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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底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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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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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內容:
一、電焊 1、電焊機應安設在干燥、通風良好的地點,周圍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電焊機應有完整的防護外殼。
2、電焊機應設置單獨的開關箱,作業(yè)時應穿戴防護用品,施焊完畢,拉閘上鎖。遇雨雪天,應停止露天作業(yè)。現場使用的電焊機應設有可防雨、防潮、防曬的設施。
3、在潮濕地點工作,電焊機應放在木板上,操作人員應站在絕緣膠板或木板上操作。焊接時,焊接和配合人員必須采取防觸電的安全措施。
4、嚴禁在帶壓力的容器和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設備時,必須先切斷電源。
5、貯存過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焊接前必須清洗干凈,將所有孔口打開,保持空氣流通。
6、在密閉的金屬容2S內施焊時,必須開設進、出風口。容器內照明電壓不得超過36V。焊工身體應用絕緣材料與容器殼體隔離開。施焊過程中每隔半小時至一小時外出休息10~15min,并應有安全人員在現場監(jiān)護。嚴禁在已噴涂過油漆或塑料的容器內焊接。
7、把線、地線不得與鋼絲繩、各種管道、金屬構件等接觸,不得用這些物件代替接地線。把線、地線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帶有熱源的物品上,地線接地電阻不大于4Ω。
8、更換場地,移動電焊機時,必須切斷電源,檢查現場,清除焊渣。
9、在高空焊接時,必須系好安全帶。焊接周圍應備有消防設備。
10、焊接模板中的鋼筋、鋼板時,施焊部位下面應墊石棉板或鐵板。
11、長期停用的電焊機,使用前,必須檢查其絕緣電阻不得低于0.5MΩ,接線部分不得有腐蝕和受潮現象。
12、焊接過程中,焊接人員應經常檢查電焊機的溫升,如超過A級600C、B級800C時,次序停止運轉并降溫。施焊現場10m范圍內,不得堆放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木材等易燃易爆物。
13、作業(yè)后,清理場地、滅絕火種,切斷電源,鎖好電閘箱,消除焊料余熱后,方可離開。
14、電焊機安全使用未盡事宜按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
二、氣焊
1、乙炔瓶的使用。
1)禁止敲擊、碰撞。
2)要立放,不能臥放,以防丙酮流出,引起爆炸。氣瓶立放15-20min后,才能開啟瓶閥使用。擰開
時,不要超過1.5轉,一般情況只擰3/4轉。
3)不得靠近熱源和電氣設備,夏季要防止暴曬,與明火的距離一般不小于10m(高處作業(yè)時,應是
與處置地面處的平行距離)。
4)瓶閥凍結,嚴禁用或烘烤,必要時可用400C以下的溫水解凍。
5)吊裝、搬運時,應使用專用夾具和防震的運輸車,嚴禁用電磁起重機和鏈繩吊裝搬運。
6)嚴禁放置在通風不良的場所,且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
7)工作地點不固定且移動較頻繁時,應裝在專用小車上;同時使用乙炔瓶和氧氣瓶時,應盡量避免放在一起。
8)使用時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局部溫度不要超過400C(即燙手)。
9)必須裝設專用的減壓器、回火防止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口的側后,動作要輕緩。
10)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接觸,必須使用銅合金器具時,合金含量低于70%。
2、焊炬的使用。
1)使用前應首先檢查其射吸性能,如不正常,必須進行修理。
2)射吸性能檢查正常后,進行是否漏氣檢查。
3)發(fā)生回火時,應急速關閉乙炔,隨后立即關閉氧氣。
4)焊炬的各連接部位、氣體通道及調節(jié)閥等處,均不得沾染油脂。
3、割炬的使用。
1)氣割前應將工件表面的漆皮、銹層和油污清理干凈。工作地面是水泥地面時,應將工件墊起,以防銹皮和水泥爆濺后傷人。
2)氣割前應進行點火試驗。
3)?;饡r,應先關掉切割氧流,接著再關掉預熱氧流。發(fā)生回火時,應立即關掉乙炔,再關預熱氧和切割氣。
4、膠管的使用。
1)使用和保管時,應防止與酸、堿、油類以及其他有機溶劑接觸,以防膠管損壞、變質。
2)使用中應避免受外界擠壓和砸碰等機械損傷,不得將膠管折疊,不得與熾熱的工件接觸。
3)氧氣和乙炔管不得相互混用,或以不合格的其他類型的膠管代替。
4)膠管原則上不得有接頭。特殊情況需接頭時,其接頭連接用管不得采用純銅管,以防爆炸事故的發(fā)生。
5、乙炔表、氧氣表的使用。
1)焊接(或氣割)工作中壓力表指示值不大于乙炔發(fā)生器最高工作壓力值0.15MPa。
2)壓力表必須按規(guī)定經計量部門檢驗校正后,方可使用。超過有效期限的壓力表,應重新進行檢驗校正,否則不得使用。
3)新的氧氣表,必須要有出廠合格證。已用的氧氣表要做定期檢驗,已超過定期檢驗的不得繼續(xù)使用。
4)開啟氧氣瓶閥時,應緩慢擰開,以防止因高壓氧流作用而引起的靜電火花。6、氧氣瓶的使用
1)做好防振工作
(1)在貯運和使用過程中,要采取措施避免劇烈振動和撞擊,尤其是在嚴寒季節(jié),金屬材料易發(fā)生脆裂而造成氣瓶爆炸。
(2)搬運氣瓶時,應用專門的臺架或小推車,不得肩背手扛,禁止直接使用鋼繩、鐵鏈條、電磁吸盤等吊運氧氣瓶。應輕裝輕卸,嚴禁從高處滑下或在地面滾動。
2)要防止氣瓶直接受熱,應遠離高溫、明火和熔融金屬飛濺物等10m以上。
3)超過檢驗期限的氣瓶不得使用。氧氣瓶每3年必須做一次技術檢驗。
4)當瓶閥或減壓器發(fā)生凍結時,只能用熱水或蒸氣進行解凍,禁止用火焰烤或燒紅的金屬去燙。
7、其它
1)乙炔發(fā)生器應采用定型產品,必須備有靈敏可靠的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
2)發(fā)生器與氧氣瓶不得同放一處,距易燃易爆晶不得少于l0m。嚴禁用明火檢驗是否漏氣。氧氣、電石應隨用隨領,下班后送回專用庫房。
3)瓶、乙炔發(fā)生器受熱不得超過35℃,防止火花和鋒利物件碰撞膠管。氣焊槍點火時應按“先開乙炔、先關乙炔”的順序作業(yè)。
4)瓶、氧氣表及焊割工具的表面,嚴禁沾污油脂。
5)發(fā)生器應每天換水。嚴禁在浮筒上放置物件,不得用手在浮筒上加壓和搖動。添加電石時嚴禁明火照明。
6)發(fā)生器不得放在電線的正下方,焊接場地距離明火不得少于l0m。
7)瓶應設有防震膠圈,并旋緊安全帽,避免碰撞、劇烈震動和強烈陽光曝曬。
8)氣管用后需清除管內積水。膠管回火的安全裝置結凍時,應用熱水溶化,不得用明火烘烤。
9)點火時焊槍不得對人,正在燃燒的焊槍不得隨意亂放。
10)放在干燥的地方,移動或搬運應將桶上的小蓋打開,輕移、輕放。開桶時頭部要閃開,不得用金屬工具敲擊桶蓋。
11)場地應通風良好。施焊完畢,應將氧氣閥門關好,擰緊安全罩。乙炔浮筒提出時,頭部應避開浮筒上升方向,提出后應掛放,不得扣放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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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 復核: 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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