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稱
|
|
||||||
交底人
|
|
職務
|
|
交底內(nèi)容
|
|
||
交底范圍及部位
|
|
交底時間
|
|
||||
接受交底人簽名:
|
|||||||
交底內(nèi)容:
1、在高壓電點區(qū)域內(nèi)部分停電工作時,人與帶電部分應保持安全距離。
2、接地線應用截面積不小于25m㎡的多骨軟裸銅線和專用線夾,嚴禁用纏繞的方法進行接地和短路。統(tǒng)一供電網(wǎng)不允許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3、施工現(xiàn)場假設的低壓線路不得用裸導線,所假設的高壓線路應距建筑物水平距離10米以外,垂直距離離地面7米以上,跨越交通要道時,需要安全保護裝置?,F(xiàn)場夜間照明電線及燈具,高度不應低于2.5米,凡工程工期超過3個月者,電器設備及線路,均應按正式工程的要求設置。
4、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V,在潮濕場所或金屬容器內(nèi)工作時,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V。
5、使用高溫燈具,如碘鎢燈、高壓水銀燈,200W以上的白熾燈等,要遠離易燃物品,最低不得小于100cm,距離易爆物在3米以上。一般電燈泡距易燃物不小于30cm,室外照明應裝防雨罩。
6、現(xiàn)場機械設備及電動工具應設置漏電保護裝置,每臺機應單獨設置,不得共用,以保證用電安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