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鋼絲繩:
1)必須使用說明書規(guī)定的鋼絲繩。嚴禁用其它規(guī)格的鋼絲繩或偽劣產(chǎn)品代用;
2)鋼絲繩繩端頭部的夾緊必須符合前述要求,其懸掛必須符合安裝要求,工作鋼絲繩系在懸臂挑梁外側卡套槽里,安全鋼絲繩系在內(nèi)側卡套槽里;
3)鋼絲繩不得沾油,不得有扭傷、死彎、松散、起鼓和磨損斷絲超標;
4)鋼絲繩的安裝、維修保養(yǎng)、檢驗及報廢應符合GB5972-86《起重機械用鋼絲繩檢驗和報廢實用規(guī)范》;
5)鋼絲繩自由端的繩頭必須進行焊接處理并且符合要求;
6)安全帶及安全保險繩:
a安全帶及安全保險繩的各項檢測指標,均應符合GB6095-85。安全保險繩及其聯(lián)接裝置應能承受18kN靜載而不破壞。
b安全保險繩應牢固地固定在建筑物頂部,不允許固定在吊藍懸掛機構上。
c每根安全保險繩只允許懸掛一條或二條安全帶(每條最多供二人使用)。
(19)安全鎖
1)安全鎖的使用必須遵守《LBS20型擺臂式安全鎖使用說明書》的規(guī)定;
2)安全鎖必須兩把配套使用;
3)安全鎖必須有出廠檢驗合格證書,并在規(guī)定的標定限期內(nèi)使用;
4)安全鎖如果出現(xiàn)故障,應送到廠家進行維修并重新標定,嚴禁用戶自行拆卸修理。
(20)提升機:
1)嚴禁超載荷使用。
2)不得使用沾油、扭曲、死彎、松散、橫斷面畸變的鋼絲繩。提升機內(nèi)油液溫升不得大于45K,機殼溫度不得大于60C(即手能持續(xù)觸摸一分鐘的溫度)。
3)電動機繞組溫升不得大于80K,機殼溫度不得大于60C。
4)因盤式電機為30分鐘短時工作制電動機,所以提升機連續(xù)工作不得超過30分鐘,電動機起制動頻率不得大于6次/分鐘。
5)在使用過程中,提升機出現(xiàn)“悶車”現(xiàn)象(即按動按鈕,電動機不轉)時,切勿反復按動上升或下降按鈕,此時,應冷靜檢查荷判斷“悶車”的原因,若因電源缺相造成,待排除后再啟動提升機;若因使用不當造成鋼絲繩被卡在機內(nèi),則應及時請專業(yè)維修人員排除故障,切忌反復按動按鈕,避免進一步損壞提升機或造成事故。
6)出現(xiàn)故障,應由專業(yè)人員進行修理,嚴禁私自拆裝。
7)提升機使用期滿一年,約合300個工作日或累計懸吊工作2000小時,應回廠進行大修。
(20)工作籃:
1)嚴禁超載使用;
2)嚴禁超長對接(最大對接長度為6m);
3)禁止在籃內(nèi)用梯子或其它裝置取得較高工作高度;
4)禁止在籃內(nèi)進行電焊作業(yè);
5)禁止在籃內(nèi)放置氧氣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品;
6)不準作為運載貨物私乘人的垂直運輸設備使用。
(21)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新安裝的吊藍必須由專職安全員或設備管理員按吊藍安裝檢查驗收項目表所列項目合要求進行嚴格檢查,檢查合格由檢查人員簽章后,該吊藍方可投入使用,要求“一機一卡”,逐臺辦理安裝驗收手續(xù),存檔備查。
2)吊藍班前檢查項目表所列項目和要求進行嚴格檢查,檢查合格由操作人員簽章后,方可進行操作,要求“一機一卡”逐班填寫,存檔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