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考核項目
- 出現工傷事故,上報公司的工傷事故,一律按公司工傷事故考核制度執(zhí)行相關責任人員考核。
- 未上報公司的工傷事故及安全事故,一律參照公司標準及廠部領導意見進行相關責任人考核。
- 未報公司的輕傷及以下事故,扣除相關責任人考核款后,其余事故醫(yī)療費用一律由事故部門自行承擔。
- 事故部門遲報、瞞報事故,事故擴大話后才上報廠部及公司的,分廠按事故性質加倍考核相關責任人及責任部門,并由責任部門承擔公司針對遲報、瞞報的相關考核。
- 出現輕傷事故(含未上報)。事故部門班組長待崗3個月,待崗期間工資下調一級或按崗位員工工資發(fā)放。
- 出現重傷事故,事故部門班組長免職,車間及相關科室領導待崗3個月,待崗期間工資下調一級。
- 出現工亡事故,免于事故責任人處罰,事故部門班組長免職,永不任用管理崗位,車間主任降職或免職,相關科室領導降職或免職。
- 車間全年出現工傷事故超過3起,除事故考核外,車間領導降職或免職。
- 出現工傷事故,經分廠或公司處理的,除事故考核外,同時執(zhí)行《機械微粉廠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辦法》。
10)出現廠內交通事故、火災事故一律按公司管理制度、同時結合廠部領導意見進行相關考核及人員處罰。
附:安全事故相關責任人考核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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