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本須知對開關艙規(guī)范作業(yè)作了規(guī)定,旨在保障船舶開關艙工作的安全,防止發(fā)生人身傷害等意外事故。
2 適用范圍
本文適用于公司進入SMS的所有船舶。
3 開關艙作業(yè)的安全須知
3.1 所有參加開關艙作業(yè)人員必須將勞防用品穿戴齊全,并對本船艙蓋的結構、性能,各制動銷的位置,鋼絲的正確走向,開關艙的作業(yè)程序,危險部位作業(yè)的防護措施以及相互間聯系信號了解清楚方能參加作業(yè)。作業(yè)中要集中精神,服從指揮,站在安全位置,互相照應。
3.2 開關艙作業(yè)必須由專人(駕駛員和水手長)指揮。指揮者必須熟悉本船開關艙設備的性能、開關艙程序、掌握參加作業(yè)人員的業(yè)務技術水平,并具有處理一般故障的知識和能力。指揮時要根據作業(yè)環(huán)境充分照顧到作業(yè)人員的安全。
3.3 作業(yè)前應對開關艙設備、索具、屬具進行全面的檢查,開啟電源,保證作業(yè)順利進行。如發(fā)現機械聲音異常、制動不靈、滑輪不活絡、索具、鋼絲繩不合規(guī)格等有礙操作安全的情況時應及時修理,嚴禁湊合使用。
3.4 開關艙作業(yè)的操作者應做到令行禁止,配合默契,協調一致。開關艙前后務必打掃清除軌道上的垃圾雜物,避免運動不暢或卡死等故障出現。
3.5 開啟鋼質機械鏈條式、折疊式、液壓艙蓋時應注意:
3.5.1 船應保持平衡,如吃水差過大或有較大橫傾,事先必須做好防范措施,必要時應調整壓艙水,以防操作中發(fā)生出軌事故;
3.5.2 確認艙蓋上和堆放艙蓋處無人、無雜物,并確認制動銷全部摘除;
3.5.3 開關艙時嚴禁任何人上下艙蓋,嚴禁將手腳放于艙蓋、導軌上,所有人員必須避開鋼絲繩、鏈條、艙蓋危及的范圍。
3.5.4 操車要慢,避免鋼絲繩、艙蓋鏈條、艙蓋突然沖擊受力。保持艙蓋板兩側拉力一致。聯接鏈條不能扭結或有其它繩索綁扎;
3.5.5 打開的艙蓋應可靠到位,并打上制動銷或保險鉤。禁止艙蓋開啟不到位和不使用制動裝置;
3.6 關閉鋼質機械鏈條式、折疊式、液壓式艙蓋時應注意:?
3.6.1 應遵守先掛關艙鋼絲,后解脫保險鉤,再動車關艙的操作順序;
3.6.2 負責接掛關艙鋼絲的人員已到安全位置,艙口周圍附近以及艙蓋危及范圍內無人通過和逗留;
3.6.3 必須保持艙蓋在導軌上運行平穩(wěn),不能有扭曲,尤其是雨天緊急關艙時更要謹慎操作。
3.7 無論開、關艙蓋時,出現卡死、扭曲、運動不暢等故障造成艙蓋成"八"字形狀態(tài)時,嚴禁非專業(yè)人員到艙蓋上面或下面以及艙蓋危及的范圍內排除故障或從事其他工作,應由專業(yè)人員對故障進行排除,并確保安全。
3.8 對于集中控制的液壓、電動艙蓋,控制手柄要有明顯的標志。操作時要先確認操作手柄所控制的艙蓋再行啟動,對于有二、三層柜的集中控制更慎之又慎。禁止在上層艙蓋關閉的情況下,操作下層艙蓋。
3.9 留在艙口的大梁必須固定好;如打開幾塊艙蓋進艙工作時,開口附近應有繩索攔住,防止人墜落大艙。
3.10 禁止在大艙有人的情況下進行開關艙作業(yè)。
3.11 在開啟、關閉鋼質箱式、木質艙蓋時應注意:
3.11.1 起吊大梁、箱形艙蓋要檢查好吊鉤、索具,確認大梁,蓋板的銷子已全部摘除,裝好防碰穩(wěn)索并有專人牽拉;
3.11.2 指揮人員要檢查好周圍情況,確認所有作業(yè)人員站位合理、危及范圍內無人工作和通過、大梁或艙蓋的起吊鋼絲繩垂直、艙蓋或大梁上無雜物、防碰穩(wěn)索已拉緊方可指揮起吊;
3.11.3 操車手要按指揮者的信號緩慢起吊,如起吊時發(fā)現異常應立即停止,排除故障后方能繼續(xù)起吊;
3.11.4 吊出的大梁、艙蓋要在甲板上排放穩(wěn)妥,留出通道,并用索具加以固定;
3.11.5拉攏二層柜大粱時掛鉤人員站位要合理,確認掛鉤掛牢、導軌上無障礙物和用力方向正確方可用力,到位后應加以固定;
3.11.6 在吊放大梁、箱形艙蓋入槽時,如有困難,應仔細檢查故障原因,切勿魯莽推拉。注意協調動作,當心碰撞、擠傷;
3.11.7 裝好大梁、艙蓋后要將所有的制動定位銷扣牢;
3.11.8 在開啟和安放木質蓋板時,注意操作順序和自己的站位。嚴禁排列中有空檔,更不允許從空檔跨躍;
3.11.9 卸下的艙蓋板要按順序堆放整齊,離艙口邊沿至少1.5米;
3.11.10 艙蓋木板緊密蓋好后要用合格的防水油布正確封艙,開艙時要將防水油布,張掛索具備好,以備應急情況下使用;
3.11.11 貨物裝卸完畢,必須蓋好艙蓋,并落實專人負責;
3.11.12 無論何種形式的艙蓋,只要處在不是全部關閉或全部開啟的狀態(tài),其艙口圍均要用繩攔住,防止人員墜入大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