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些年來,在我國的個體經營企業(yè)當中,“三合一”場所較為普遍。所謂“三合一”場所是指企業(yè)生產經營規(guī)模較小況且企業(yè)所屬的建筑場所內集生產經營、儲存和人員居住或人員辦公功能于一體。并且這種企業(yè)存在形式有逐步發(fā)展擴大的趨勢。近幾年來全國范圍內發(fā)生在“三合一”場所的火災造成了財產損失嚴重或人員傷亡的火災事故已經屢見不鮮了。應引起我們廣大從業(yè)業(yè)主的高度重視和認真對待。為了防止這類“三合一”場所發(fā)生火災并造成嚴重的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火災事故。根據公安部《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場所消防安全技術要求》的規(guī)定,對沒有達到符合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標準條件的場所,應安裝獨立式火災自動報警裝置,以其達到對發(fā)生的火情能夠及時報警,實現及時組織火災撲救和及時組織人員疏散的目的,具體要求如下:
(1)應安裝獨立式煙感火災自動報警器;
(2)火災自動報警器應安裝在疏散走道、住房、具有火災危險性的房間、疏散樓梯的頂部。
(3)報警器應安裝在居室建筑室內頂棚棚面的水平位置。
(4)報警器至墻壁、梁邊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0.5米;
(5)報警器周圍0.5米內,不應有遮擋物;
(6)報警器至空調送風口邊或排風口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1.5米,至多孔送風頂棚孔口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0.5米;
(7)感煙報警器的安裝間距不應超過15米,報警器距端墻的距離,不應大于報警器安裝間距的一半;
(8)設置火災自動報警器的場所,應設置應急廣播揚聲器。
(9)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應急廣播揚聲器或火災警報裝置的播放聲壓級應高于背景噪聲的15db,且應確保住宿部分的人員能收聽到火災警報音響信號。
(10)應購買公安部消防局指定的消防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