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規(guī)則,遵守公司員工管理規(guī)定及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guī)章制度,確保車輛安全。
第二條 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及公共財物,落實車輛保養(yǎng)制度。經(jīng)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始終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tài)。
第三條 司機應保持車輛的整潔。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 (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第四條 公司實行派車單制度,司機依據(jù)派車單方可出車,無派車單出車屬私自開車。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氣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fā)現(xiàn)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fā)現(xiàn)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去臨時加油。
第五條 司機發(fā)現(xiàn)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領導,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jīng)費等)。未經(jīng)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違者費用不予報銷。
第六條 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鑰匙及行駛證交給管理人員。
第七條 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jīng)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第八條 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第九條 司機酒后駕車或私自用車造成的一切違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司機本人承擔,并給予行政處罰。
第十條 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追尾、爭道、賽車等)。對于旁人包括公司領導的指令,司機認為不能做到的,可以提出異議,請求變更指令。行車途中如發(fā)生車輛事故,能快速處理的,應采用快速處理方式解決;如必須現(xiàn)場處理,應當立即報警待處,不得逃離現(xiàn)場。如因違反交通規(guī)則而發(fā)生事故的,司機應承擔全部后果和責任。
第十一條 司機因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公司不予報銷。違章造成事故的由當事司機承擔責任和后果。
第十二條 車內不準吸煙。本公司員工在車內吸煙時,應當即有禮貌地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車內吸煙時,可婉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第十三條 司機對乘車人要熱情、禮貌、說話應文明。車內客人談話時,除非客人主動搭話,不準隨便插嘴。
第十四條 公司用車時,要做到隨叫隨到,準時準點出車,不得延誤。
第十五條 上班時間內司機未被派出車的,應隨時在駕駛室等候出車。不準隨便亂竄其他辦公室。有要事確需離開時,要告知管理人員去向和所需時間,經(jīng)批準后方可離開;出車外出回來,應立即到管理人員處報到。
第十六條 司機對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要及時主動溝通,事后可向上級領導反映。
第十七條 司機出車執(zhí)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管理人員,并說明原因。
第十八條 公司每月給予司機手機補貼200元。任何時候,司機必須隨身攜帶手機。對公司領導或管理人員的呼叫,應立即應答。情況特殊確實不能應答的(如車輛行駛過程中),事后一定要說明原因。當月三次以上通訊聯(lián)系不上,取消該月手機使用補貼費。
第十九條 司機未經(jīng)領導批準,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交給其他人駕駛;如公司領導批準同意將車交給其他駕駛員駕駛,當事司機應負責檢查借車人是否具有合法的駕駛資格(包括駕照有效期、車型及駕照真實性);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或練習開車;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開車。
第二十條 本規(guī)定即日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