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為有效提高工作效率,減少會議頻次,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焦化廠內各種例會。
3 會議時間
3.1 開會時間:冬春季節(jié):13:00,夏秋季節(jié):14:00。
4 會議紀律
4.1 按時參加各項例會,有事則安排其他人參加,未參加每次考核30元,遲到、早退每次考核20元。
4.2 在例會中手機響鈴每次考核當事人20元。
4.3 未按會議程序匯報工作或內容不真實,每次考核100元。
4.4 參會人員因故不能參加會議的要提前1小時,向相關會議主持人請假,并找其部門相關負責人參加會議,否則按未參加會議考核。
4.5 參會人員不得擾亂會場,有不同意見會后應向上一級領導反應,別人發(fā)言時不準插話,否則考核每次當事人100元。
4.6 參會人員講話要清晰,聲音要洪亮。
5 參會人員
序號 會議日期 會議
主題 主持人 參會人員
1 周一 調度會 張新宅 調度、車間以上培訓師、各部門一把手
2 周二 調度會 張新宅 調度、車間以上培訓師、各部門一把手
3 周三 調度會 張新宅 調度、車間以上培訓師、各部門一把手
4 周四 調度、安全例會 張新宅
高玉莊 調度、車間以上培訓師、
各部門安全員、一把手
5 周五 調度、設備例會 張 麒 張新宅 調度、車間以上培訓師、
各部門一把手、技術員
6 周六 調度會 張新宅 調度、車間以上培訓師、
各部門工程師、一把手
7 每月28日 考評會 廠長 班組長以上人員
6 會議內容的要求:
6.1 匯報內容:項目進度、需廠部協(xié)調的問題,本部門存在的問題,前一天安排的工作完成情況,或臨時性安排的工作及相關會議主題內容。
6.2所提問題必須分條列出。
7 會議問題的落實與檢查
7.1明確期限、負責人,由相應科室記錄在案,月底考核。
7.2當場不能解決的問題,由廠部領導指定相關部門負責會后拿出意見,定出解決問題的期限,負責人及解決辦法,并由主管部門2日內上報廠主管領導及相應科室。
7.3會議決定的方案和辦法,相關部門必須嚴格執(zhí)行,不準推諉、扯皮。
7.4會議后,相應科室負責督促、檢查所定問題的落實情況,下次開例會時由相關責任人匯報完成情況。
7.5生產科每周一對未按要求完成相關工作的單位進行通報,安全科每周四對未按要求完成相關工作的單位進行通報,并提出考核意見。
本會議制度自 2011年元月4日起開始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