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采煤安全質量標準化礦井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采煤工作面回收率達到設計要求。(薄煤層:達97%、中厚煤層達95%)
2、考核期內采煤工作面無一次3人及以上直接責任的死亡事故。
3、檢查資料齊全:
①有每月檢查記錄。
②資料保持原始性、真實性,不得有虛假。
第二條 采煤安全質量標準化礦井分為三個等級,考核標準如下:
一級: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質量得分在90分及以上,優(yōu)良品率100%,工作面內無采煤責任死亡事故;
二級: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質量得分在80分及以上,優(yōu)良品率80%;
三級: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質量得分在70分及以上,優(yōu)良品率50%以上,無不合格品。
第三條 采煤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具體見附表):
采煤安全質量標準化得分,按下列公式計算:
1、月度礦井采煤安全質量標準化得分=各采煤工作面得分之和÷采煤工作面?zhèn)€數。
2、年度礦井采煤安全質量標準化得分=年度內各月采煤安全質量標準化得分之和÷12(個月)。
3、采煤工作面因采煤責任事故每死亡一人,礦井采煤安全質量標準化降一級扣5分,得分不得超過下一級的最高分,按降級后得分輸入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總分。
第四條 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質量標準及計分辦法 :
1、采煤十大項,滿分100分。缺項的按檢查項目平均分計取。
2、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質量分三個等級:
優(yōu)良品:十大項中前五項最低得分不低于本項總分的90%,后五項最低得分不低于本項總分的80%;
合格品:十大項中前五項最低分在本項總分的70%~90%,后五項最低得分不低于本項總分的60%;
不合格品:十大項中前五項最低得分在本項總分的70%及以下,后五項最低得分在本項總分的60%及以下。
第五條 本標準未涉及的采煤方法、支護形式按礦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批準的作業(yè)規(guī)程為標準進行檢查。采用非正規(guī)采煤方法的礦井應有限期逐步淘汰的工作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