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煤炭企業(yè)安全管理過程中,有一個詞經常被提到:“三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據(jù)統(tǒng)計,全國煤炭安全事故中,約有80%以上都是因為“三違”造成的。有些“三違”行為雖然沒有直接造成事故,但卻給煤礦安全生產埋下了事故隱患。
為了保證生產安全,杜絕“三違”,目前各生產礦井都出臺了相應規(guī)章制度,采取了各類防范措施,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而針對“三違”人員,除了進行一定額度的經濟處罰外,幫教引導是主要方式。通過對“三違”人員進行為期三至五天的脫產學習、培訓,使其認識到自身行為的不足,然后加以改變。但筆者認為,“三違”幫教要想顯出實效,就必須“延長”幫教時間。
由于礦井生產人員構成相對復雜,因此“三違”行為產生的原因也有很多:對安全知識的無知、唯經驗論、投機盲從、麻痹僥幸……這些都是職工在工作中長時期日積月累所形成的不良習慣行為,如果不進行及時有效的更正,將為安全生產埋下事故隱患。
實踐表明,“三違”人員的錯誤認知及行為的形成是長期不斷重復形成的,要想在短短的三至五天時間里得到徹底改變是不可能的,但無論是誰,好習慣、壞習慣都是在不斷的重復中慢慢形成的。一項看似簡單的行動,如果一個人能堅持重復21天以上,就會形成習慣;堅持重復90天以上,就會形成穩(wěn)定習慣;堅持重復365天以上,想要改變都很困難。這就是行為心理學里所說的“21天效應”。
因此,作為管理者、幫教者,就必須結合實際,針對來自各個單位的“三違”人員,變集中學習為分散引導,加強對“三違”人員復工后的行為監(jiān)督,通過工友、班組、區(qū)隊單位的層層關注,讓其在學習期間形成的正確認知得到強化,并轉化為在工作中的正確行為,最終形成穩(wěn)定習慣,只有這樣念足“時間經”,“幫教”的目的才能夠真正得以實現(xià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