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變動影響需要注銷注冊安全工程師,但是注銷后還能再注冊嗎
已電話溝通解決。 您好!感謝您對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的關注! 根據《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規(guī)定》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二十三條,以及《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關于加強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的指導意見》“(十一)完善繼續(xù)教育制度”的要求,由于與聘用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原因注銷注冊后,重新具備條件的,按規(guī)定申請重新注冊。重新注冊申請時需達到繼續(xù)教育要求。具體可參考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管理系統(tǒng)注冊說明(參考網址:http://rmocse.chinasafety.ac.cn/help/manuals.html)或者咨詢所屬注冊初審機構,聯(lián)系方式詳見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管理系統(tǒng)(參考網址:https://rmocse.chinasafety.ac.cn/Contac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