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拆除腳手架前的準備工作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全面檢查腳手架的連接、連墻桿、支撐體系等是否符合構造要求;
2)應根據(jù)檢查結果補充完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拆除順序和措施,經(jīng)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3)應由單位工程技術負責人進行拆除安全技術交底;
4)應清除腳手架上雜物及地面障礙物。
2.拆腳手架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拆除作業(yè)必須由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上下同時作業(yè);
2)連墻桿件必須隨腳手架逐層拆除,嚴禁先將連墻桿件整層或數(shù)層拆除后再拆腳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應大于兩步,如高差大于兩步時,應增設連墻桿件加固;
3)當腳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長立桿的高度(6.5m)時,應適當位置搭設臨時拋撐加固后,再拆除連墻桿件;
4)當腳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時,對不拆除的腳手架兩端,應先按JGJ130-2011第6.2.4條第4款、第6.6.3條第1、2款的規(guī)定設置連墻桿和橫向斜撐加固。
3.卸料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各構配件嚴禁拋擲至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