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安全不等于系統安全
作者:俞勝章
來源:現代職業(yè)安全
評論: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30日
兩起傷亡事故
2005年5月1日,某市一公園發(fā)生一起大型游樂設施“超級飛船”撞擊傷亡事故。此設備狀態(tài)是安全的,掛有該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的“安全檢驗合格”銅牌,但不幸事故未能避免。
2006年3月6日,另一市地鐵站發(fā)生一起站臺墜人被進站列車撞擊傷亡事故,該列車的設備狀態(tài)也是安全的,但不幸事故仍無法避免。
事故原因分析
長期以來,人們把生產經營活動中發(fā)生事故的直接原因歸于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設備)的不安全狀態(tài),從而在管人、管物環(huán)節(jié)上狠下工夫,狠堵漏洞。通過安全規(guī)章制度、操作規(guī)程、安全技術交底等規(guī)范人的安全行為;通過設備的安全完好標準,提高設備的安全可靠性。特別在大量使用機械設備的生產經營活動中,往往認為抓好設備安全就能確保無事故。
“超級飛船”事故中的設備安全性能可靠、安全保護裝置齊全,歷次設備安全檢查都能順利過關。然而從事故現場可以看到“超級飛船”運行平臺的出、入口門是手動掛銷門,飛船運行的起停與這兩道門的開關狀態(tài)不“聯鎖”。因此,當飛船未停車時,人可能進入到飛船運行平臺,就有可能導致傷亡事故發(fā)生。
“地鐵站臺墜人”事故中,地鐵列車車門不完全關閉到位時,地鐵列車無法啟動;只有地鐵列車停穩(wěn)后,地鐵列車車門才能開啟,乘客才能上下車。就地鐵列車的設備本身而言是安全可靠的。然而,當乘客通過剪票口進入站臺時,站在沒有任何安全防護的“裸”站臺上,一旦乘客有不安全行為(本人主動墜下或被人推下),隨時都有可能發(fā)生傷亡事故。
對照高層建筑的直行電梯運行系統來看,電梯轎廂在運行中(未到樓層平臺時),樓層平臺的安全門和電梯轎廂的電梯門分別處于關閉狀態(tài),乘梯人和等梯人都無法墜入電梯井;只有當電梯轎廂和樓層平臺“平口”時,樓層平臺的安全門和電梯轎廂的電梯門才能“同步”開啟,人員才能出入電梯,這時也無法形成墜人事故。由此可見,這種電梯運行系統的本質安全性才是真正確保人身安全,有效避免傷亡事故的特性,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安全可靠,才是我們所向往和可以實現的系統安全。
“神舟六號”載人航天飛船運行的圓滿成功,以不可爭辯的事實證明,只有系統的整體“本質安全”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可靠安全,才是我們所追求的完美。
從對上述兩起事故原因的分析中可以看到:設備的安全運行是安全生產的重要內容,不安全的設備必然導致事故的發(fā)生;然而,僅僅限于設備處于安全狀態(tài)下是不夠的,仍能發(fā)生事故。設備安全不等于系統本質安全,不能把安全生產管理人為局限于設備的安全運行。應該把安全生產管理當作一項系統工程來認真對待,必需從系統整體的安全性進行全面考慮,主動消除一切可能引發(fā)事故的隱患。
提高系統本質安全性的措施
安全技術措施是有效避免事故發(fā)生,提高系統本質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通過安全技術措施的有效制定和認真落實,得以完善生產經營活動的安全條件,改善系統整體的本質安全狀態(tài),營造可靠的生產安全大環(huán)境。
在“超級飛船”項目中的運行平臺出入口門加裝電動鎖,并使之參加到飛船運行的電氣安全回路中。確保只有飛船本身的安全防護和門閉鎖可靠到位后,飛船才能投入運行;飛船運行中,門無法開啟,任何人無法進入飛船運行平臺;只有飛船停車狀態(tài)下,門才能開啟,允許人員出入。使游客和管理人員始終在安全狀態(tài)下活動,人身安全得以可靠保證。
在地鐵站臺邊緣加裝安全墻(內嵌安全門),使地鐵站臺和列車運行巷道處于隔離狀態(tài),使“裸”站臺變成具有安全防護的可靠空間。地鐵列車未進站時,安全墻的安全門關閉,乘客無法進入,不可能發(fā)生站臺墜人事故;地鐵列車進站后,安全墻的安全門和列車車門“同步”開啟,方便乘客上下車,也不可能發(fā)生站臺墜人事故;地鐵列車離站時,安全墻的安全門和列車車門“同步”關閉,重新進入隔離狀態(tài)后,方可啟動列車。使乘客和站臺管理人員始終處在系統的本質安全狀態(tài)下活動,人身安全得以可靠保證。
編后在編這篇稿時,正好看到北京地鐵5號線所有車站將安裝屏蔽門的消息??磥?,系統安全,才是本質安全的觀點,已經成為共識,并付諸行動。這是好事!以全面的、科學的、客觀的態(tài)度對待日常生產生活中的有害因素,安全工作應該會好做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