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是一個國家制度層面的體現。新修訂的《安全生產法》充分體現了常和政府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視,而面對新形勢下,在安全生產領域中出現的新情況,出現的新問題,國家積極地從法律層面去規(guī)范、約束安全生產行為,最終達到安全生產的目的。
任何一部法律的制定實施,以及在其實施過程中的修訂,都是源于實際生產生活的需要,《安全生產法》的修訂也是基于生產生活實際的需要,對原有模糊的問題進行細化。對在執(zhí)法過程中容易出現爭議的條款、權責不夠明確的表述都進行了修訂,將原有的“促進經濟發(fā)展。”重新表述為“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xù)健康發(fā)展。”將原有的“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修訂表述為“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僅僅兩處幾個字眼的修訂就可以看出安全生產法的定位和以人為本的理念的貫穿。
同時,新法還增加了“核與輻射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等”,說明了我們的《安全生產法》在涵蓋層面等都更加科學、準確、全面、權威,也說明不論是什么行業(yè),什么崗位都應以安全為第一要務。在修訂過程中,現行稿,修改稿、發(fā)布稿三者的對比中,更能體現出此法的嚴謹、實用、管用的原則,這也為相應的地方安全生產法規(guī)修訂指明了方向。而對于新修訂的《安全生產法》我們更應從以下兩個層面加強工作,保證其達到修訂效果。
加強宣貫,明確職責。新修訂的《安全生產法》充分體現了我國在安全生產領域的以人為本理念。人是第一生產力,也是安全生產的主體。所以,我們必須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對于安全監(jiān)管部門來說,我們要明確安全生產職責,加強對新《安全生產法》的學習貫徹,學透內容,提升自我的執(zhí)法認識,這樣才能明確自身的職責,知道新的安全生產法做了哪些修訂,自己增加了哪些職責,哪些在執(zhí)法中需要明確加強的地方,這樣才能更好地理解《安全生產法》的主旨,更人性化的執(zhí)法,不折不扣地將執(zhí)行安全生產法。對于生產企業(yè)的管理者,只有學習好安全生產法,才能明確自己怎樣從企業(yè)安全穩(wěn)定的中心任務出發(fā),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做好安全投入,保證安全生產,明確自己在安全生產中的職責,企業(yè)職工加強對《安全生產法》的學習,才能切實維護好自身的權益,對企業(yè)管理者的安全生產管理進行效監(jiān)管。因此我們必須努力加強對《安全生產法》的宣貫學習,營造濃厚的學習氛圍。
創(chuàng)新方式,維護權威。對新修訂的《安全生產法》有了明確的認識,才會有好的氛圍,也才會激勵社會各個層面參與到維護安全生產工作當中。我們不能只把其停留在書面和宣貫的環(huán)境當中,更應以其為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準線,在安全生產的框架中,創(chuàng)新安全管理方式,變法律約束為指導服務,切實運用安全生產維修資金等相關規(guī)定,夯實安全生產基礎,并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提高安全生產的管控和防護能力,推廣和挖掘好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科學的作業(yè)方法,從而實現安全監(jiān)管與安全服務的雙向職能結合,做到既維護法律的權威,又構建了和諧的安全生產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