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在關注學生健康成長的同時,學校和家長都有義務加強對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強“交通安全無小事”的意識,教育孩子交通安全常識,注重引導、培養(yǎng)和提高孩子自救自護的能力,做到責任到位,確保交通安全。
學校方面:
1、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引導學生遵守交通規(guī)則,乘坐符合要求的專用車輛;
2、跟車老師對校車每次運載學生的情況進行查驗。
3、放學后,學校安排值日教師把學生護送上車。
4、教師教育、督促學生下車后按時回家。
家長方面:
1、保證讓學生乘坐學生專用車,不乘坐無牌、無證、報廢、超員車輛及農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上、放學;
2、對自發(fā)組織合伙租用車輛接送學生上、放學的社會車輛交通安全自行負責;
3、徒步的學生家長要親自接送學生上、放學,尤其是六年級以下的學生更要做到無縫交接;
4、學生年齡不滿12周歲的,嚴禁騎自行車上、放學;
5、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guī)則,騎自行車須保持一定的速度,不準超速騎車或飛車,不準追逐打鬧,不準雙手離把或手中持物,不準騎車帶人,不許在人行道上騎車,自行車出現故障,要及時修理;
6、教育學生放學后按時回家。
本責任狀自 2011年 3月 1日至2011年 12月 31日有效。
學校: 班主任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