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事故預防與應急準備
第十條興國縣建設局將定期研究燃氣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本縣應急救援組織及應急救援隊伍的建立和完善,加強城市燃氣安全的宣傳教育,監(jiān)督檢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第十一條各燃氣公司、站應根據本預案,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并根據燃氣安全事故的變化和應急救援預案在實施中發(fā)事的問題及時對預案進行修訂和補充。
各燃氣公司(站)企業(yè)的應急救援預案報縣建設局備案。
第十二條各燃氣生產經營企業(yè)應當定期檢查本單位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應定期演練,器材、設備等應設專人進行維護。
第十三條燃氣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援工作需要相關部門配合,縣建設局應在縣人民政府統(tǒng)一領導下,與縣安監(jiān)、公安、衛(wèi)生、消防、經貿委、民政、質監(jiān)、工商等政府有關部門及時溝通,密切合作,共同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第四章事故報告與現(xiàn)場保護
第十四條一旦城市燃氣安全事故發(fā)生后,事故單位應當:
一、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積極組織搶救,防止事故的進一步蔓延和擴大;
二、立即與急救中心和臨近醫(yī)院聯(lián)系,以盡快將傷員送至醫(yī)院搶救,在急救車輛到來之前,應對傷員進行現(xiàn)場急救;
三、立即以電話的方式向應急處理指揮中心報告。
第十五條應急處理指揮中心接到事故快報應立即向縣政府、市規(guī)劃建設局報告,并將快報送縣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備案。
第十六條應急處理指揮中心接到事故快報后,應當立即派人迅速趕赴事故現(xiàn)場開展救援搶險、事故現(xiàn)場保護和證據收集工作,同時組織力量對事故所報快報表的內容進行調查核查。
第十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重大安全事故。
第十八條為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事故現(xiàn)場物件的,應當做好標志,采取拍照、攝像、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xiàn)場原貌,妥善保存事故現(xiàn)場的重要痕跡、物證。
第十九條應急處理指揮中心辦公室電話:5317615
第五章應急救援
第二十條當發(fā)生城市燃氣中氣站儲氣設施破裂等重大燃氣泄漏時,事故單位應及時向當應急處理指揮中心辦公室報告,盡快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積極組織搶險隊伍,采取有效的搶救措施,進行全方位的救援和應急處理。
第二十一條應急處理程序
一、當發(fā)生重大泄漏火災和爆炸應立即按程序報告,并根據應急處理指揮中心批示啟動應急處理預案。
二、應急處理預案啟動后,立即協(xié)調有關部門,共同組建安全疏散組、安全檢測警戒組、搶修組、消防組、醫(yī)療救護組、物資供應組等搶險救援隊伍,在應急處理指揮中心的統(tǒng)一指揮下,明確分工、密切合共共同完成搶險救援工作。
三、各搶險救援部門都要為搶險救援工作開綠燈,全力以赴提供搶險救援必需的機具設備、車輛、材料、人員和物資。